纳税人应在官网下载APP 税务部门提醒:“个人所得税”APP存在木马病毒为误传
本报讯 (记者卢振侠 通讯员惠瑞轩)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提示,“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存在62例木马”为误传。税务总局官方“个人所得税”APP自上线以来,未发现存在木马病毒问题。税务总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个人所得税”APP安全,将继续采取各种手段加强安全监测和保护。惠州市税务局提醒各位纳税人,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和各省级税务局官网,以及主要手机应用市场下载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应警惕来历不明的二维码链接,如发现可疑程序,要及时向税务机关反映。
据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2018年12月3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具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APP名称:个人所得税)正式上线使用。该系统的互联网WEB端、扣缴客户端和税务大厅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也同时向社会开放。纳税人可在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扫二维码或在主流应用市场下载使用“个人所得税”APP软件。
按照规定,提前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从收入额中扣除这一部分金额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领取1月份工资前忘记填报或者填报晚了,可以在2月份或者以后月份填报并补扣。
据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的填报方式有四种:一是按照税务局公告的渠道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并填写;二是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惠州市税务局网站下载。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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