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司法工作 张媛萍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 人大代表风采③
张媛萍。本报记者黄晓娜 摄
市人大代表张媛萍是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当选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以来,她结合20多年从事检察工作的经验,提出既专业又接地气的建议,对推动便民利民和节约司法资源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张媛萍说,当选市人大代表以来,她深感责任重大,认真履职,积极调研,努力担当好“人民的代表”这一重要角色。
张媛萍积极参与调研工作。参与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公安机关改革完善受立案制度情况调研”活动中,通过对各县(区)公安机关的走访了解,针对完善受案立案工作,结合她从事检察工作的经验,提出两点建议:建议在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同时,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充分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建议客观评价“撤销案件”决定。
日常工作中,张媛萍勇于担当,认真办案,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她主动请缨办理惠阳区首宗涉恶犯罪案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建议建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讯志愿陪同小组
“我的工作专业性很强,但还是希望为一些特殊群体发声。”张媛萍说,按照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在工作中她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或其子女,流动性大,不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及亲属均在外地打工,通知其到场陪同审讯面临很大困难。还有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如实供述真实姓名及住址等个人信息,通知其法定代理人陪同审讯更难实现。
对此,张媛萍准备在即将召开的市“两会”上提交完善该项工作的建议。她建议通过招募的形式,建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志愿陪同小组,形成较为规范化、效率化、专业化的合适成年人介入未成年人案件工作制度。目前,该建议正在进一步充实修改中。她希望通过该建议,进一步规范惠州市未成年人司法工作。
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骆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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