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省定贫困村创建项目基本完工 市委农办落实提案要求助力乡村振兴 委员提案办理系列报道③

惠州日报 2019-01-02 08:27

记者日前从市委农办获悉,2018年该办共办理政协提案5件,涉及农村可持续发展、村居经济、乡村振兴、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其中,《大力推进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助力惠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市长重点督办提案。截至目前,该办所有提案办理工作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工作效率

创新工作机制,破除体制障碍,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助力惠州市乡村振兴,需要各方合力推进。市委农办副主任谢统立介绍,在办理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这个重点提案时,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惠州市成立了省定贫困村创建示范村指挥部,着力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项目招投标、用地和资金保障等瓶颈问题,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省定贫困村创建示范村、精准脱贫等工作步伐。

据介绍,今年惠州市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明确了省定贫困村创建示范村过程中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标准,简化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市纪委监委废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通知》等4份文件,市发改局重新制订修订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进一步简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建立了市委农办牵头抓总、第一书记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调整优化第一书记队伍,设立第一书记和村的共管账户,严格执行省的考核标准和要求,用好1500万元创建奖补资金创建示范村。”谢统立表示,通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极大提升工作效率和人员积极性的同时,降低了扶贫资金成本,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

据悉,从去年10月份起,惠州市所有省定贫困村创建项目全面启动建设,项目开工率100%,省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自然村巷道、绿化和公厕、小广场、小公园及污水处理等,当前各项工程建设已基本完工,资金支出进度达90%以上。目前,博罗县塘尾村、石滩村、洋和村,惠东县下埔村,龙门县上东村等20多个村的创建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

全市1043个行政村基本完成“三清三拆”

谢统立表示,为确保提案办理质量,该办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和行业特点,制定了相配套的“1+N”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合力构建乡村振兴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同时,组织各县(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不停顿、不断档推进“三清三拆”工作。

目前,全市1043个行政村100%启动并基本完成“三清三拆”环境整治任务,累计清拆、清理村巷道乱堆乱放3.5万处;清理房前屋后、卫生死角垃圾3.2万处;清理沟渠池塘淤泥1.5万处;拆除危、旧、弃房3万间;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0.26万处;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0.33万个,有力地改善了村容村貌,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本报记者杨敬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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