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万人纳入失信黑名单 惠州两级法院多措并举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东江时报 2018-12-29 09:06

惠州法院多管齐下攻克“执行难”,开展了“雷霆”执行攻坚行动。

惠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斯。

核心提示

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决……惠州两级法院多管齐下攻克“执行难”。

强制措施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手段。2016年以来,惠州两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秋风扫落叶”、“百日执行大会战”、“夜间执行”、“雷霆执行”统一行动,用好用足强制措施,重点执结一批重大、疑难的“骨头案件”,营造强大的执行声势。

数说执行

近3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028人

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开展全市统一集中执行行动4次,出动警力4876人次、警车1590车次,强制搜查187次,强制清场203次,拘传1005人,拘留703人,罚款51人,通过集中执行执结案件320件,执行到位金额1.02亿元。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移送追究拒执罪48人,其中12人被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并被判处刑罚,有力威慑了被执行人。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028人,使其在出行、融资、消费等方面受到了严格限制,并搭建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曝光平台。

典型案例

案例1:司法拘留提刀抗法当事人 促成“骨头案”执结

昔日群殴他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提刀抗法的被执行人,如今在博罗县人民法院(下称“博罗法院”)执行干警面前积极检讨:“认识到错误,愿意悔改,愿意承担责任,以后不会再犯”。而同案的其余被执行人见状,也纷纷履行生效判决。至此,一起“骨头案”执结。

事情源于某一天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在申请执行人的店内就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协商,期间以“润佬”(化名)为首的5名被执行人将申请执行人殴打至轻微伤,并将店内部分设备打烂。申请执行人向博罗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判决“润佬”等5人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赔偿损失两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润佬”等人却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博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法院执行局立即向“润佬”等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还款,但其5人对此置若罔闻,拒不执行。尤其是“润佬”,竟然拿出柴刀面向执行干警威胁称“上来就砍!”“见一个砍一个!”……

面对如此情况,执行干警更加坚定执结案件的决心。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润佬”的住处,向其耐心释法督促履行。但其依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斡旋间仍有意再次提刀抗法!执行干警立马提高警惕,由法警迅速上前将其制服并戴上手铐,押上警车。因暴力拒执,法院依法对“润佬”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并将其送往拘留所。

果然,“润佬”暴力拒执被拘的消息很快传到其余4名被执行人耳中。司法威严之下,其余被执行人当天晚上就纷纷筹款履行判决。

案例2:被列为失信“黑名单” 蜜月旅行回不了家

“法官,我妹妹现在外省度蜜月,准备买机票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限制了,支付宝用不了,飞机票也买不了,现在回不了家了,请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一名女士急匆匆地来到惠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惠阳法院”)咨询。

经法院干警查询,原来来访人文女士的妹妹文某是惠阳法院一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由于所经营的店铺装修缺乏资金,向曾某借款4万元现金。因文某超过约定期限未还款,曾某将她告至惠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令文某向曾某支付4万元及利息。曾某向惠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由于文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限制,所以才有了上述一幕。

后经协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文某的姐姐一次性将执行款4万多元和执行费汇入法院执行账户。该案执行完毕,惠阳法院依法对文某解除了强制执行措施。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相关情形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因此,该案失信被执行人文某在购飞机票时遭拒。

机制

推行集约改革 提高执行效率

“每一年的情况都有新的变化,目前我们对执行团队和资源进行再优化。”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惠州中院”)统一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周兢说。

周兢介绍,几乎每个执行干警都要经常往返于房管局、银行、车管所等部门进行送达、查询、查封、冻结、扣划、解封、过户等工作,这些工作具有重复性和共性,为此,惠州中院统筹执行事务管理,实施执行事务集约办理。据悉,今年12月7日,惠州中院印发《关于建立执行集约事项联动的意见》,由市中院统一执行指挥中心统筹办理基层法院财产保全、执行送达、执行财产查控等集约事项,各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在该辖区工商、不动产、车管所、银行等协助执行部门的送达、查控、解封、过户等工作,减少重复劳动,提升财产查控、文书送达效率。

“通过抓清案、抓管理、抓执行规范化建设等,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内部工作格局。”惠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学说,通过这次“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的契机,我们摸清了家底,清楚了短板,有利于接下来推动执行信息化、规范化等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何学透露,截至目前,惠州中院还有265件未结案件,“我们对每一宗存案都有一个清楚的清单(如未结案的原因等),接下来我们会一宗宗地去清案”。

对话

为民执行永远在路上 攻坚克难没有休止符

针对“执行难”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惠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斯。

巧用大数据解决简易执行案件

记者:您到任后,通过什么办法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陈斯:11月以后,我们在信息化建设、办案模式等方面做了很大的改变。

首先是信息联通方面,我们搭建了与多个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链接。目前,惠州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已覆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6个领域,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

其次,对执行权力运行架构进行优化配置,设置统一执行指挥中心、普执团队和督办团队三个团队,理顺执行指挥中心与执行实施团队的关系,充分释放执行指挥中心作为执行工作的“最强大脑”的潜能。将执行立案、分案职能从立案庭移交统一执行指挥中心行使,惠州中院统一执行指挥中心对中院和城区法院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立案、统一查控、统一分案“三统一”,归集案件“入口”,确保案件从进入执行“门槛”即由执行局管理,提高案件“入轨”速度。下来,惠州两级法院将打破案件按裁判地域管辖的局限,实现关联执行案件的统一执行,避免了执行措施的重复使用,节约司法资源。

目前,我们主要集中攻坚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而且这些案件往往是陈年积案。此外,通过加强执行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积极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氛围。

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记者:在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之后,下一步,如何防止出现问题反弹,确保执行工作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陈斯: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全面构建法院现代化执行体系,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不断扩大网络查控系统对接联动单位范围,实现网络查控系统对各类财产的全覆盖功能完善;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加强与上下级法院的联动对接。

二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推进执行法官、执行人员精英化建设,对于年龄较大、素质相对较低的执行法官、执行人员,要重新调整岗位以配强执行队伍力量;建立岗位内部交流机制,审判岗位和执行岗位要内部交流,岗位交流情况要纳入干部提拔机制;积极推动从市级牵头解决执行辅助人员管理机制改革,提高工资待遇,促进管理统一,留住人才。

三是配备先进的执行装备,提高执行效率。

四是加强执行宣传。通过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开展执行直播等形式展现人民法院攻坚执行难的生动实践,推动全社会形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共识。

本版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温永宏 卢思莹 周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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