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山湖海有关业主的律师函

惠州日报 2018-12-29 08:34

尊敬的山湖海12、15、16、17栋楼业主:您们好!

本律师事务所接受惠东县康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伦公司”)的委托,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审阅有关资料,致函如下:

首先,有赖于广大业主对康伦公司的认可,选择佳境天成(推广名:山湖海·上城)安居乐业,康伦公司一直珍惜和信守“美好生活创享家”的理念与承诺,与业主们一起共创美好和谐家园。

其次,2018年12月30日是广大业主与康伦公司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所约定的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此康伦公司一直围绕该项内容在全面推进相关工作,以确保如期完成。但从11月中旬开始,项目在对二、三期地面车位按图正常施工过程中遭到部分业主的反复阻挠及蓄意破坏。虽然第一时间向广大业主解释说明,也作出相应承诺,取得了大部分业主的理解,但小部分业主却置若惘闻。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扰乱小区治安、擅闯施工重地、破坏财物。使工程从11月17日惠东县住建局下发停工令开始停工至今无法复工。此任性不理智以及过度维权的种种行为,不但严重扰乱正常生产秩序,而且损害康伦公司的商业声誉和公众形象,导致后续工作难以推进,更直接导致上述竣工验收备案时间无法按时完成,将使您们最为关心的不动产权登记的办理与合法权益不能按时获得。

鉴于上述情况,本所认为:

1、对于12、15、16、17号楼,已无法在2018年12月30日获取竣工验收备案,广大业主应当对此根据现实状况予以理解和支持。为了尽快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广大业主汇同康伦公司继续积极寻求各种途径与政府部门沟通和协商,争取最大程度上取得共识。

2、因上述因素所致的逾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大确权、不动产权登记等等出现产生的不良后果,康伦公司无需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3、对于何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时间,康伦公司目前还无法作出准确判断,需待停车位问题妥善解决由惠东县住建部门下达开工令后,再向各楼栋的业主发出书面通知,这将对业主办理房屋产权带来不确定性。

4、该小区二、三期地面车位手续完全合法合规,不属于违建,亦无证据显示存在所谓虚假宣传行为,具体可从相关公示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得知。本着和谐共建的原则,希望全体业主从自身权益出发,不要受别有用心的人指使和影响,理性对待问题,不信谣、不传谣。

5、康伦公司也表态将根据近期政府部门协调会意见,重新拟定地面停车位的调整方案,待批准后,按新方案实施。使项目尽快完成相关备案验收。创建和谐美丽的家园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希望顺利施工并获得业主们的一致配合与支持。

以上特此函告,由此给业主带来的不便,还请大家与康伦公司共同努力最终取得妥善处理方法。

感谢支持!

广东汇和律师事务所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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