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枝江水质保护“紧箍咒”越念越紧 涉及惠州市西枝江保护法规规范性文件密集亮相
西枝江是东江第二大支流,是惠州的重要饮用水源。《东江时报》记者姚木森 杨建业 摄
东江时报讯 记者何运平 张荟婷 为了保护一条江,惠州也是蛮拼的。《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施行两年多后进行修正,修正案昨日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巧的是《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的通告(修订稿)》拟于昨日施行。加上本月17日结束意见征求的《惠州市东江、西枝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本月25日结束意见征求的《惠州市惠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征求意见稿)》,涉及西枝江水质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密集亮相,西枝江水质保护“紧箍咒”越念越紧了。
通过渗坑裂隙排污也违法
西枝江是东江第二大支流,是惠州的重要饮用水源。保护西枝江水源水质,不仅关系到惠州人民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整个东江流域人民的切身利益。惠州成为广东省首批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地级市之一后,就将首部地方性法规聚焦保护西枝江水系水质。2016年3月31日,《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当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此次修改共有四个方面,涉及条文5条,每一条都比原条款严格严厉。如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禁止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或者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并排放污染物”,修改为“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也就是说,今后通过渗井、渗坑、裂隙、溶洞偷排,也是违法行为。
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网箱养殖
《惠州市东江、西枝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条例》对西枝江水体保护措施进一步细化,如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的通告(修订稿)》将西枝江沿江两岸向外各1公里范围内及其支流淡水河流域范围划定畜禽禁养区;不再设缓冲期,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点)一律依法关闭、取缔。《惠州市惠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征求意见稿)》将西枝江主干河流范围划定为禁止养殖区,严禁从事任何形式养殖活动。
西枝江水质保护“紧箍咒”越念越紧,旨在永葆西枝江水清。市环保局官网发布的2018年12月惠州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显示,西枝江小布监测断面水源水质达到Ⅱ类标准,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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