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时尚公园购物广场意向运营方的公告

惠州日报 2018-12-28 09:22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分别于2018年4月9日、2018年9月29日作出(2018)粤13破申8号、(2018)粤13破申39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对惠州时尚公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公园管理公司”)和惠州仲恺创业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恺创业广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时尚公园管理公司和仲恺创业广场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前期调查,仲恺创业广场公司开发的时尚公园购物广场(T-PARK)位于仲恺区仲恺大道与和畅五路交汇处(海关斜对面),商场经营管理方为时尚公园管理公司。为维护时尚公园购物广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时尚公园购物广场的正常运营,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现协助时尚公园购物广场业主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运营方。如有意向报名者,请扫描右边二维码查阅具体招募信息。

联系电话:

陈律师(电话:18802660123)

黄律师(电话:13539222769)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一路3号中信城市时代B座15楼

特此公告。

惠州时尚公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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