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涉黄”最高奖5万 惠阳日前出台群众举报“涉黄”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东江时报讯 记者匡湘鄂 “涉黄”一直是阻碍社会和谐发展的绊脚石,惠阳公安一直以来都强势打击“涉黄”违法犯罪活动。为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打击涉黄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涉黄隐患,严厉打击整治涉黄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稳定,惠阳区公安分局日前出台了《关于群众举报“涉黄”违法犯罪线索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每查处一宗,奖励10000元;举报涉黄活动最高奖励50000元。
捏造事实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奖励办法》,凡举报涉黄违法犯罪线索应符合下列条件: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惠阳区内;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掌握;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
凡举报下列涉黄违法犯罪线索的,属奖励适用范围: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在公共场所或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招嫖的;传播、制作、贩卖淫秽色情物品的个人或企业,含印刷、发放“涉黄”宣传单张、卡片、手册和相关刊物等;组织、参与淫秽、色情表演的。
举报途径:打举报专线0752-3366677;拨打公安派出所电话举报;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安惠阳”有奖举报专栏举报;向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直接举报。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或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举报卖淫嫖娼查一宗奖1万
根据《奖励办法》,举报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每查处一宗,奖励10000元;举报下列线索被查证属实的,按照“每行政拘留1人,奖励5000元;每刑事拘留1人,奖励10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此外,举报酒店、出租屋(公寓)、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及沐足、按摩、水疗、蒸汽等场所及其他场所内的卖淫嫖娼等涉黄活动,经有关部门调查,对场所依法依规给予停业整顿、查封处理的,每停业整顿、查封一间场所,给予举报人50000元奖励。对举报人的奖励同时符合多条奖励标准的,按最高金额的奖励标准予以计算、发放,不予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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