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系统升级26日起业务暂停 2019年1月9日恢复正常,升级后可支持个税公积金抵扣
本报讯 (记者邱若蓉)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8日,因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需进行升级,该中心将对新版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内部测试,期间全市暂停办理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2019年1月9日业务办理恢复正常。
记者了解到,在停办业务之前受理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该中心将在停办业务后完成后续审批转账工作,无特殊情况将在提交申请后的3天内到账。
公积金贷款还款日在此期间不计逾期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升级改造后住房公积金新业务系统上线测试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因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为确保新旧系统切换工作顺利开展,该中心将进行为期14天的内部测试,即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8日,期间将暂停办理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
“1月9日完成测试,业务办理恢复正常。”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升级的是公积金运营与监管系统,升级后将简化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信息化水平。
针对暂停公积金业务办理14天的情况,该负责人解释,新旧系统切换涉及整理和迁移的业务数据量较大,软件、硬件的相关工作比较多,所以耗时较长,带来的不便还请市民谅解。缴存单位、职工应根据通知时间调整好公积金业务办理事宜。
公积金贷款还款日如果在暂停期间怎么办?该负责人表示,新系统投入使用后会第一时间进行贷款还款的扣划,还款日在系统暂停业期间的,不计逾期。
此外,在停办业务之前受理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该中心将在停办业务后完成后续审批转账工作,无特殊情况将在职工提交申请后3天内到账。
升级后新系统有更多便民措施
系统升级后有哪些新功能?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系统上线后,可以支持国家个税体制改革最新内容,做好公积金个税抵扣工作,让广大职工进一步共享公积金在个税改革中的红利。
记者了解到,上月初《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正在完善办法。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据介绍,除了可实现个税抵扣,新系统还有许多便民措施。公积金归集可基本实现全覆盖自动托收,企业汇缴更便利,财务管理实现自动对账、多维总账管理等。
该负责人称,本次系统升级将结合惠州本地公积金工作实际情况,对原有的管理模式、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和优化,今后业务办理将更加便捷,资金管理更加高效,风险防控更加安全,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同时,系统的升级将为后续开通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自助终端等便民服务渠道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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