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赋能强化治水成效 绿色惠民提升城市品质

南方日报 2018-12-19 07:00

惠州将持续强化治水成效提升城市品质。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近日,有两则相关新闻经《南方日报·惠州观察》报道后吸引关注。其一是惠州市河长办与东莞市河长办日前在东江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上,签署了《东岸涌水面漂浮物合作治理协议》和《谢岗涌水面漂浮物合作治理协议》两份协议,将强化跨市河涌治理;另一则是惠州正在通过微信平台、开发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启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等项目,为河湖长装上“千里眼”,以技术赋能治水。报道刊发后,河湖长制、河涌治理、水生态文明等话题引发读者热议。

建立推广河湖长制工作标准

不管是异地共治河湖碧水蓝天,还是本地治河清湖。笔者以为,要想河湖长制度真发挥效用,不可回避的就要建立一系列配套机制让这一制度“带电长牙”。

一是要建立河长现场办公有效考核机制。如可以利用互联网+现代办公录像模式,把每次河长现场办公的影像、效果等记录下来。二是建立河长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三是建立奖励处罚机制。必要的情况下,要尽量细化奖励措施,并及时严肃落实。

当然,在严监管、压担子的同时也要强扶持、给资源。一是给政策。结合地方实际,通过明确政策优惠、政策倾斜等,为地方和基层河湖治理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给物资。通过必要的财政资金、污染治理设备等的及时拨付和扶持,让地方尤其是河长不但有工作信心,更有强大的工作资源和有力抓手。

余明辉

认真落实治河措施,政府要加大财政资源投入,形成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的大局管理观,让各个部门形成共同治理的局面。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厘清职责,引入问责机制,挥起“责任大棒”,对河涌治理难见成效的,不妨调离岗位,倒逼相关人员对河涌污染问题“动真格”;对黑臭河治理得好、成绩显著的干部,日后就应该大胆提拔任用。这样有奖有惩、奖罚分明,制度才有刚性,治河才有成效。

梁家毅

浙江绍兴公开发布了地方标准《河长制工作规范》和《湖长制工作规范》,成为浙江乃至全国首次发布河湖长制市级标准。该标准明确了河长的七大工作任务,标准的最大亮点是设置了“考核与问责”条款。河长(湖长)履职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水域生态环境损害实行终身追究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惠州来说,可以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工作标准,通过量化标准,加大对水环境治理的考核,尤其是发挥民间的举报监督作用。同时,还需要对治理效果进行公示宣传,以动员广大市民爱护水环境,参与水环境治理。曹建明

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打造现代化品质城市

河涌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如果后续的常态化监管制度不紧跟上,整治之后的“清水河”将难免再度回归“垃圾河”。河涌治理须杜绝一劳永逸的思想,在整治之后更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严防已治理的黑臭河反弹,无疑需要疏堵结合。一是“疏”,有关部门可以做足亲水、护水文章,既要通过各种渠道强化市民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素质教育,又可以通过在河道开发亲水项目,让市民在亲水过程中自觉形成爱河、护河的氛围。二是“堵”,要加强对河道的日常监管和整治,加大对乱倒乱排污水以及亲水过程中肆意污染水质行为的曝光和处罚力度,建立污染“黑名单”。管理过程中不仅要设立河长,还要设立“段长”,确保每一河段都有人负责,让各种污染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刘云海

近年来,惠州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尤其是河涌整治成效明显。然而,水环境治理压力仍然很大,水生态需要进一步提升。结合实际,惠州应以试点建设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为抓手,实现“河畅、路通,水清、岸绿,人悦、景美、惠民”,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城市。

一方面,应立足普惠共享,在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的同时,全面开展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的综合建设,推进河涌整治大行动、南粤水更清行动等,打造出更多的“金山河整治”样本工程。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行湖长制,严格落实“三个限批”“三个一律不批”,从制度层面上保护水生态文明整治成果,为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提供有力支持。另一方面,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进一步增强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位,提升惠州竞争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令人向往的现代化品质城市。练伟雄

全域一盘棋,同心共治方能绿色共享

全域一盘棋是治理水污染的内在要求。从根本上治理水污染,需要从按区域管治转向按流域管治。通过上下游的利益平衡和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构建一个具有统一约束力和规制力的保护体系,以避免上游污染、下游白治的尴尬局面。河流水质要想既达标又能保标,做好跨界河流治理的协调联动是关键。

科学手段还要加上全民动员,才是治污的持久恒力。水污染防治绝不是单靠政府唱独角戏就可以完胜的。要大力营造全民治水氛围,群防群治,培养公众的环保责任,形成“治水没有旁观者”的社会共识。张全林

流域治理和保护是惠及全域群众的民生工程,不仅要注重细节,更要关注大局,绝不能让治理保护工作拘泥于某一个地方,要立足全局,跨地区、跨河段进行统筹协调才能真正让流域治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日前,惠州和东莞签署协议,为进一步强化跨界河涌治理打下坚实基础。齐心协力才能凝心聚力,流域共治才能实现成效共享。唐加加

惠州已经成立“河小青”志愿服务队、民间河长等探索全民治水值得肯定,但还需要依靠更加科学、严谨的态度,设计更严格的标准,让治理方案有的放矢,进行高效的成本控制、绩效管理。最好通过“公众开放日”、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等措施,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实施监督,对反映、举报“件件有回音”,倒逼环保部门和各级河长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治理,确保在线维护和监控常态化。切实改善和提升水质,让民众分享到治理成果,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袁斗成

科技发力+水岸同治,让治水更得力

“污染在水里,根源在岸上”。针对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突出问题,不仅要实现水中岸上联动还要兼顾沿河片区的生产生活。要把清淤工作延伸到农村池塘、沟渠等河流“毛细血管”,重点放在农业转变生产方式、工业转变发展方式、城乡居民转变生活方式上,集中力量推动“水岸同治”。

为了便利惠州河湖长的巡河工作,要大力推广“广东智慧河长”平台、“惠州河长”微信平台的使用,优化市民反映、投诉渠道,并及时交办。此外,可借“智慧河长”卫星遥感监测项目建设契机,加速建设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搭建起融信息查询、河长巡河、信访举报、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治水平台。李嘉琪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在开展治水工作时,也必须学会借助科技的力量。眼下,“互联网+”已经深入人心,而无人机等科技产品也同样进入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这一切,都为治理河流湖泊,提供了诸多便利。

这一切也需要我们从意识层面与物质层面予以高度重视。社会在进步,我们的理念也必须与时俱进。意识层面的重视还体现在对相应人才的引进、培养与作用。与此同时,加大投入,确保意识成为现实,解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被动,我们的河流湖泊,才可能清波荡漾。范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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