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执法能力攻坚污染防治 全市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环境执法大练兵是锤炼合格环保执法队伍的重要途径。今年初,惠州市提出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综合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非常必要。为此,市环保局编印了《惠州市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7个县(区)相应编制了实施方案,并从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整体有序推进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有效提升了环境执法整体水平。
全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记者了解到,惠州市的环境执法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司法等手段,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2497人次,检查企业17074家次,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92份,处罚金额12453.3023万元。
“与环境执法大练兵结合,惠州全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6月29日~7月31日,惠州分两个阶段开展市级环保督察“回头看”30天追加督察工作。第一阶段为案件办理督导阶段,惠州组织成立了三个督导组到全市7个县(区),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中交办的46宗重点案件、重复投诉三次以上的18宗案件以及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未整改完毕的37件次案件进行重点督导,逐一建档立案、细化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现象,推动案件办理落地落实。7月10日起,启动第二阶段下沉督察,参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模式,成立两个督察组,下沉到各县(区)重点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重点交办案件尤其是重复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做到“镇级全覆盖、督察交办问题全覆盖、重点案件全覆盖”。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26件案件已全部办结,依法处理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公安部门共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2宗,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7人。省第三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5批次共335件案件已全部办结并完成上报案件材料。“30天”追加行动下沉督察反馈意见已发至各县(区)党委、政府,正督促县(区)整改并按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完成过半
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惠州提出重点整治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
其中,对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依法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工业企业(场所),达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对于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但不符合本地区产业布局规划,或者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场所),加强排污监管;对于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且未列入整合搬迁计划,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产业布局规划,依法限期进行整改并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通过拉网式调查,惠州摸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2804家,其中关停取缔类1187家、整合搬迁类496家、升级改造类1121家。目前,已完成1438家“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的整治,整治完成率51%。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还与各专项执法行动有机结合。比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该项工作纳入生态环境部重点工作和督导范围,惠州市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部按时限完成清理整治,完成率100%。
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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