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海岸带保护与开发利用落实提速 禁止单位个人非法圈占公共沙滩
夕阳下的霞涌黄金海岸美丽迷人,这样的美景今后将受到更有效的保护。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滨海资源开发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海洋大市的惠州如何处理好海岸线生态保护和滨海发展的命题备受关注。2017年4月份,率先在全省沿海地级市中出台《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体现着城市的担当,该规划对于惠州海岸线管控和空间格局作出详细梳理和规范指引,但具体到落实环节,如何更有效约束和规范企业与个人行为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结合滨海发展形势,日前,由惠州市住建局组织编制的《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出台,在海岸带范围内将建立起陆域和海域生态红线制度,严格分类、分级管控。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排污、圈占公共沙滩等违规行为,将建立海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约束企业行为,而对于已出让项目利益受损情况也将予以补偿,建立利益补偿机制。
滨海海岸建设后退线明确划定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扩容提质发展,沿江向海已成为惠州的发展趋势。惠州拥有着全长281.4公里的海岸线资源,但在城市面南向海的发展进程中,滨海建设开发加剧,海岸线区域自然生态环境面临的压力也在不断加剧。
“阳光、沙滩和海浪,滨海线资源足够美丽,但是也很脆弱,不好好规划和保护起来,以后再想恢复就难了。”长期关注惠州海岸带规划建设的深圳城市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规划师朱枫介绍说,只有好好规划规范,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资源开发才是长久之计。
在这一背景下,2017年4月1日,由惠州市住建局组织编制的《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正式实施,惠州也成为广东省内首个出台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的沿海地级市。该规划要求惠州海岸带实施严格的“两区四线”管制,全力保护好海岸带生态资源。
规划内容显示,“两区”是指禁建区和限建区,禁建区包括生态线一级管制区、蓝线区、建设后退线向海一侧区;限建区包括因生态保护、资源保护、山海景观控制、安全防灾等需要而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四线”分别是近岸建设协调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河道及湿地保护蓝线、海岸建设后退线。
具体到最受社会关注的建设后退线,该规划指出,海岸线将根据不同海岸类型明确后退线标准。其中,人工生活型岸线原则上不小于100米,人工生产型岸线原则上不小于20米;砂质岸线后退线分为三档,原则上分别不小于100米、150米、200米等。
结合该规划实施一年半以来的发展局面,记者注意到,尽管在海岸线管控和指标标准的设定上足够细致,但在具体到实施过程中,针对相关违反规划标准行为权责不明晰、惩处机制不明确使得规划落地难。“企业违规了要怎么管,要怎么去处罚,不同事项具体应有哪些部分来跟进监管,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落地到相关行为指导还需更加刚性。
污染海洋资源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
“《管理规定》就是针对相关规划指标落实难的细化和延伸,厘清权责,切实让海岸带资源保护利用落到实处。”该负责人介绍,该管理规定将此前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里边的指引标准细化,通过部门权责分工、保护措施和奖惩机制等方面推动海岸带保护工作落实。
该负责人介绍,基于滨海资源的脆弱性,惠州海岸带保护治理与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生态优先、陆海统筹、集约利用、公共开放、属地管理、损害担责的原则。
针对部分企业和个人的不合理作业行为,管理规定提出将建立海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将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强化对企业污染行为的约束。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海岸带范围内的湿地、河口、泻湖、海湾等生态敏感区排放污水、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同时还将建立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入海排污口信息系统,逐步削减入海污染负荷。
对于最受滨海旅游市民关注的海岸沙滩资源,《管理规定》强调沿海县(区)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沙滩使用的监管与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圈占公共沙滩。合法使用的,不得非法限制他人正常通行。未依法批准不得在公共沙滩上建造构筑物、建筑物。周边的开发活动不得影响原有的自然和人文景观。
具体到海岸带保护管控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和居民活动,《管理规定》提出,除国防安全需要及依法批准的活动外,禁止进行采伐树木、开挖山体、开采矿产、围填海、破坏滩涂和红树林等改变自然地形地貌和海域自然属性的活动;同时还将禁止截弯取直,鼓励离岸式、多突堤式、人工岛式围填海,严格控制占用自然岸线和顺岸式填海。
《管理规定》还鼓励对海岸带保护治理与开发利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经查证属实的,除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厉查处相关违法活动的行为外还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于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约束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特写
既有项目利益
受损将获补偿
结合惠州滨海发展现状,在2017年4月份《惠州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之前,滨海区域已有多宗土地出让。随着海岸线建设后退线的设定,部分既有项目开发也将受到明显的影响。
根据规划内容,海岸建设后退线的管控根据岸线类型情况,人工生活型岸线原则上不小于100米;砂质岸线后退线分为三档,原则上分别不小于100米、150米、200米等。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富力湾、天盛海湾里等多个项目都将面临着建设后退线向陆岸退后的局面。“很多项目原本的宗地都是没有建设红线、没有考虑后退的,增加100米、200米的后退往往意味着宗地面积大幅减少。”某知情人士在受访时还透露,某开发公司沿海的一块狭长型宗地,退完岸线之后宗地基本就没有纵深了,也没了开发价值。
如何应对该局面?《管理规定》提出将建立起补偿机制,对于因为岸线后退出现利益受损的投资主体给予相应的补偿。该规定指出,因海岸带保护需要,使海岸带资源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政府应当依法依规给予补偿,并对其生产、生活作出妥善安排。而对于因海岸带开发利用项目给海岸带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失的,相关项目单位同样也应落实补偿措施,建立起完善的利益补偿机制。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拥有惠州绝大部分海岸线资源的惠东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直言,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结合企业退线的影响,通过优化和调整规划给予相应建筑面积的补偿。“保护好滨海资源是福泽子孙后代的事情,也是城市更高品质发展的有力表现,企业和相关个人也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共同保护好惠州美丽的海岸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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