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 2020年底前城区先行强制分类

广东建设报 2018-12-13 14:37

广东建设报讯记者柳时强报道:记者日前从惠州市环卫局获悉,根据《惠州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惠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将基本建立,分类收运处理能力、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含可回收物和分类收集并实施资源化利用的厨余等易腐有机垃圾)。

今年开展示范片区建设

根据《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底前,在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今年为启动阶段,各县区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展包括住宅小区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示范片区“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完成宣传发动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初步建立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临时贮存体系。惠城中心区、仲恺高新区启动大件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专项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

明年为攻坚阶段,在2018年基础上,各县区在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示范片区“三个全覆盖”,并复制扩大示范片区范围至1个行政区。

2020年为推广阶段,各县区在城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鼓励企业参与回收利用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惠州还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在建立分类投放体系方面,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投放频次、投放模式,严格按照颜色、标识标志要求,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四类垃圾分类投放点(站)、分类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采用智能分类投放设备,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兑换积分奖励,促进精准分类投放。

在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标准方面,惠州将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制度体系,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更加完善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到各类创建活动考核指标中,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

惠州还将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工作。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有序向社会开放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运输、处理等业务,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同时,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补贴机制,以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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