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19项行动严惩失信行为 惠州市出台方案治理诚信缺失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惠州日报 2018-12-13 08:39

惠州市将针对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开展19项专项治理行动。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前印发了《惠州市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

■在信用惠州网公示严重失信名单

根据《方案》,19项专项治理包括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专项治理,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假药问题专项治理,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专项治理,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专项治理等。

《方案》提出,对于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在信用惠州网公示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对拒不整改的相关机构及责任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于假药问题,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GMP飞行检查,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中药饮片违法行为。在网约车治理方面,对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无照运营、无证上岗、线上登记与实际车辆不符、违法使用或故意泄露乘客信息等行为实施相应惩戒。

■鼓励失信主体修复自身信用

未来,一个人、一家企业是否讲诚信,或可通过网络查询。

《方案》指出,惠州市将全面建立各领域信用记录。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相关市场主体的“数字身份证”,依法依规记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全市各地区、各领域的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此外,惠州市还将落实全省各地市信用门户网站“全省通查”工作,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

《方案》指出,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和公共信用评价制度。对诚实守信者,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减少日常监管频次、加大授信支持等激励措施;对违法失信者,限制参与招标投标、限制申请政府性资金、从严审核许可事项、谨慎放贷等,提高守信收益和失信代价。

根据《方案》,鼓励失信主体加快整改修复信用。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接受教育培训、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修复自身信用。

本报记者龚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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