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力争到2020年 境内上市企业达4家《关于加快推动惠城区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将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南方都市报 2018-12-12 06:27

[摘要]《关于加快推动惠城区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将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南都讯记者杨振华为加快推动惠城区资本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惠城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日前,惠城区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惠城区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0年惠城区境内上市企业数量达4家左右,“新三板”挂牌企业达24家左右,上市企业总市值、在惠城区的产值均比2016年翻番。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数量达23家左右

据悉,惠城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推动更多本地企业多渠道、多形式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推动金融更好服务惠城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惠城区将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力争到2020年惠城区引进和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数量达23家左右,进入辅导期企业达到10家左右,境内上市企业数量达4家左右,“新三板”挂牌企业达24家左右,上市企业总市值、在惠城区的产值均比2016年翻番。

为此,惠城区成立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惠城区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组长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区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和区金融办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农业局、区法制局、区中小企业管理局、区企业管理局、区环境保护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各镇(街道)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负责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

工作机制

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据悉,在惠城区已上市企业、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被受理的企业,以及进入辅导期的企业由区领导担任首席服务官,进入培育期的企业由所在地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首席服务官。

同时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各镇(街道)及区直有关单位围绕主导产业以及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龙头企业,对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精心筛选,督促指导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有上市意愿且经营规模、盈利达到一定条件的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填写《惠城区拟上市企业储备库信息分类表》,每半年集中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制《惠城区拟上市企业备案表》,作为上市培育对象纳入区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被确定为区上市培育对象的企业可享受优先向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银行等各类机构推荐,扩大融资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后备企业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先申请科技计划经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经费等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

对具有上市意愿且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加快改制进程,协助其尽快完成改制并进入上市辅导期。重点支持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争取尽快申报上市。扶持具有发展优势的优质企业,促使其尽早具备上市条件,进入上市筹备阶段。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场外交易市场及境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分类培育,形成层次有序、梯次推进的局面。

加强对重点上市对象的培训、引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加强企业规范运作和上市知识普及培训,组织证券、法律、会计等中介机构积极帮助企业完成规范改制准备工作。切实加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上交所、深交所等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建立中介机构资源库,定期组织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后备企业与证券交易所、券商及有关专家交流信息,举办企业上市专题培训及资本市场知识业务讲座,使企业及时了解国内外资本市场最新发展动态和国家政策要求,提高企业改制的信心和决心,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全面指导,提高企业申报上市的效率和通过率。

扶持政策

2020年前争取成立创投基金

实施意见提出,区科工信局对入库的拟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对入库企业组建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等工作予以优先支持。各镇(街道)及区直有关单位协助上市后备资源库及已挂牌上市企业与相关金融机构对接,选择合适金融产品,支持企业融资发展。

到2020年前,争取成立财政出资的创投基金,鼓励上市企业参与设立投资并购基金。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上市和拟上市企业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协调做好上市和拟上市企业的用地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创业投资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本地创业投资市场主体,促进基金公司、创投机构、证券投行、中介机构等服务惠城区企业上市工作,引导投资机构与入库企业对接。

为入库企业开通“绿色办事通道服务”,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简化工作流程,为入库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企业改制及上市成本,缩短企业上市周期。

重点培育的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按照市相关政策予以支持。企业因股份制改造上市需要安排土地、环保和用电指标的,给予优先安排。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对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资产作名称变更处理。

鼓励新三板企业转板上市,充分发挥“新三板”等场外市场作为上市企业“孵化器”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依托新三板平台做好产品研发、市场开拓、项目储备、财务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加快企业成长壮大,为择机转板上市打好基础。

对拟上市企业高管和骨干,符合条件的,要落实《惠城区“特优保”企业服务制度操作办法》中的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协助其按照《关于深化完善“人才双高计划”实施“人才双十行动”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上市奖励

外地上市企业整体迁入奖200万

注册地在惠城区的企业,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资,区政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其中,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辅导验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IPO申请材料并被受理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注册地在惠城区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区政府给予3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成功转板到境内A股上市的,按照前款的标准补足奖励金额至100万元。

注册地在惠城区的企业,以“借壳”、“买壳”的方式上市融资或以实际控股的公司在港台、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给予50万元奖励。将注册地、纳税登记整体迁入惠城区的外地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据了解,上市奖励适用于在惠城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接受奖励的企业自接受奖励金当年起3年内不得迁出惠城区。如违反此项规定,则由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收回奖励资金。

部分成员单位职责

●区发展改革局:对惠城区企业的直接融资工作给予支持,并对申请惠城区挂牌上市奖励的企业核查近三年来是否存在重大违规行为。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惠城区拟挂牌上市企业吸引招纳人才,对申请惠城区挂牌上市奖励的企业按要求出具近三年来是否存在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实施行政处理(处罚)的记录。

●区财政局:负责挂牌上市企业奖励金的拨付,协助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奖励资金的后续跟踪管理。

●区科工信局:负责培育促进惠城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推荐优质科技企业进入区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并对入库企业组建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等工作予以优先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后备企业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先申请科技计划经费、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经费等政策性扶持资金。

●区商务局、区农业局、区企业管理局:负责推动本部门主管行业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已挂牌上市企业申请区级奖励金,并做好资金的后续跟踪管理。

●区税务局、区环境保护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拟挂牌上市企业在办理税务、环境保护、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业务时开通绿色通道,对申请惠城区挂牌上市奖励的企业审核其近三年纳税、环境保护、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区法制局:负责惠城区在推动资本市场发展需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时,对相关文件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提供法律意见。

●区中小企业管理局:负责协助企业开展融资工作,配合区领导小组对已挂牌上市企业申请区级奖励金。

●区金融办:负责惠城区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时提供业务指导。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拟挂牌上市企业的调查、统计、服务和信息报送;同时做好辖区内拟(已)挂牌上市企业的相应服务工作。

新闻推荐

文艺演出进社区志愿服务暖人心 第九届社区文化节共开展较大规模活动50多场次,自发自娱型活动400余场次

节目演出现场。▲志愿者为市民剪发。悦耳动听的童谣、精彩好看的歌伴舞……12月9日,惠城区江北街道碧水湾花园广场热闹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