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需他律和自律

惠州日报 2018-11-23 08:25

大型犬“黑户”居多、随地排泄已是小区顽疾,恶犬伤人频频发生、矛盾对立成为常态……北京、河北、天津等地出台的养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效果甚微,城区、农村存在诸多不文明、不合法的养犬行为,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流浪犬增加的情况,而相关执法部门却经常陷入 “治理难度较大”“抓狗引发矛盾”的两难境地。(11月18日《惠州日报》)

近年来,随着养犬数量增加,大型犬伤人、犬吠扰民等问题频发,“狗患”正给社会带来不少困扰。从宁波的“狗吠扰民血案”到“杭州母亲护子赶狗却被狗主人打骨折”,文明养狗问题愈发引人关注。管理好犬只,引导全社会文明养犬,推动不文明养犬问题的有效解决,成为社会大众的集体诉求,也是体现城市文明水平一个不可或缺的指标。

笔者认为,个人养犬,需要他律和自律。

首先,建章立制促进文明养犬。为养犬立规,出台更加科学健全的办法和管理制度,给养犬戴上“紧箍咒”,落实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实行信息化管理,给每只犬量身定做“电子身份信息”,方便识别、认领和处置。

其次,引导市民文明养犬。在公共场所显眼位置张贴文明养犬宣传知识,社区居委会、物业、业主委员会等应适时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与养犬人签约规范养犬行为。除了提倡文明养犬外,相关协会和机构应教育养犬人遵守用绳子牵领犬只,为犬只佩戴牌子,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基本规范。通过各种途径,强化养犬人的社会责任意识,增强自身文明素养,做文明养犬人。

另外,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划定遛狗区域,集中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及其危害。对违反规定的养犬行为要及时进行惩戒,加大对违规养犬、养犬扰邻、犬只伤人等行为的监管力度。这方面,处罚和服务都要跟上,在条件许可的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粪便处理设备,定期组织给犬只注射疫苗等。同时有效发挥乡镇、街道在养犬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宠物组织、爱狗人士联系,解决流浪动物的去留问题,不留后患,确保犬只不伤害他人。

文明养犬,是他律与自律的结果,是一个与人文明、与己文明的过程,一个尊重他人也给自己赢得尊重的过程。人人文明养犬,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舒适,城市才会更加美好。(练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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