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政府信息公开再出招 将组织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并“晒”结果
近日,惠州市再出新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并明确奖惩机制。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强化激励和问责,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近日,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惠州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动态扩展规程》和《惠州市政府系统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再出新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并明确奖惩机制。其中强调,将适时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考评,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晒出”综合考评结果。
“政务信息是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体现一个地方政府的阳光透明度和效率。”有惠州政情分析人士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如何,市民的满意度如何,不能靠官方自说自话,而是要依托第三方专业评估。引入第三方机构,将有助于倒逼政务公开提质增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
南方日报记者周欢
明确规范标准
将建立政务公开目录动态更新制度
在实际工作中,哪些信息是必须公开的,哪些是可以不公开的,不少部门也“蒙查查”、拿捏不准。如何避免“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的“任性”问题?
惠州明确提出,建立政务公开目录动态更新制度。惠州将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梳理调整情况和目录拓展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责任单位,要制定出台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及时动态更新,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同时,惠州还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围绕具体事项逐项确定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覆盖“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全环节。汇总编制试点事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强化监督考核
不履行公开义务造成严重影响将追责
根据规定,在扩大政务公开参与范围方面,惠州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加强政民互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而在加强监督考核方面,惠州明确提出,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做好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
同时,惠州将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惠州市政府办公室还将适时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考评,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将综合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惠州政情分析人士认为,近年来,从晒部门预决算,到强化政府网站运营管理、消除“僵尸”“睡眠”现象,惠州政务公开水平确实有不少提升,但也有少数单位部门经常“拖后腿”。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以及完善考评考核和绩效奖惩制度,将有助于督促和倒逼那些“拖后腿”的部门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观察眼
提高违规成本
倒逼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因事关公众的知情权以及政府部门的透明度、公信力,往往备受各界关注。依法依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不仅可以较好地保障人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也可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一个地区的法治水平和营商环境,有助于实现政民良性互动和双赢。
近年来,惠州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度在全省依法行政考评中获得良好等次、在全省政府网站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这凸显惠州在相关领域的改善提升。然而,对比法治政府建设全国第一的深圳等周边城市,惠州的政务公开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仍有成长空间。
近几年,惠州仍有个别单位不按时公布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等情况,直到媒体曝光或者上级公开通报,才“火速”改正。与此同时,一些部门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有少数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长期排名垫底而并未见太多起色。
以惠州市政府办公室今年初“晒出”的《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7年第四季度和全年信息发布情况》显示的信息为例,在市直单位中,信息发布量排名垫底的市爱卫办去年仅发布信息26条,平均每个月约2条,其中去年10月和11月发布量均为零条。排名倒数第二位的市口岸局,全年发布信息仅为38条,平均每个月也才3条。
而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市口岸局上半年发布信息仅18条,平均每个月才发布3条,在所有市直部门中排名垫底。排名倒数第二位的是市爱卫办,发布信息28条,平均每个月不到5条。排名倒数第三位的是市供销社,信息发布量为32条。
虽然不同部门单位的职能各有差异,日常信息公开的数量也有多寡之别,但多少还是有值得或应当公开的内容,个别单位一个月内没有任何一条信息公开,完全可以说就是认识不足、行动不到位。对于这样的部门,有必要进行重点督促和监督。
如果公开不公开都一样,不仅会打击那些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信息的部门的积极性,也纵容了那些“懒得公开”甚至“不愿公开”的单位的“惰性”。
此次惠州强化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激励和问责,确实非常有必要。但还有必要尽快明确可落地实施的细则,让制度“长牙齿”,“咬住”那些不遵规守纪的单位。
当今新媒体时代,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完善问责制度并落实到位,让那些不依法依规进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受到相应的惩处,感受到违法违规之后的“切肤之痛”,才能吃教训、长记性。例如,可以考虑在依法行政考评中对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重不力的单位给予“一票否决”。
有规定却不执行,就需要祭出更多利器、开出对应的良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相信可以倒逼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行事。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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