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可“一窗受理”个人存量房业务 包括交易、办税、登记等 其他县区今年底前实施
东江时报讯 记者黄岸媚 东时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按照《惠州市推进“集成办理、一次搞定”政务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通过市政府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建立不动产登记、房管与税务三部门信息对接机制,运用信息互通共享方式建立三部门 “信息实时共享、先税后登记”工作机制,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个人存量房交易、缴税、登记业务“一窗受理”。
据介绍,该业务范围包括个人存量房买卖、析产、赠与、继承、遗赠、裁定等的交易备案、税费缴纳及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
对以上业务事项实行窗口统一收件、交易备案与税费征缴后台并联办理,实现房屋交易、办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认证、关联审批”。其他不动产业务按现有流程办理,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范围内将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分批实施不动产交易登记与税收 “信息实时共享、先税后登记”工作机制和不动产登记、缴税“一窗受理”。其中惠城区从2018年11月15日起实施,仲恺区、大亚湾区、惠阳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2018年12月31日前实施。
惠城区办理地点是惠州市惠城区江北34号小区校园东路房产交易大厦一楼。原不动产登记窗口、税务服务窗口及房屋交易窗口统一调整为不动产综合受理业务窗口。其他地区办理地点以各县(区)具体通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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