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项指标严控污染物排海 惠州市在全省率先试点实施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
近日,惠州市启动大亚湾 (含考洲洋)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试点。据悉,这是惠州市在全省率先试点实施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2018~2020年,大亚湾(含考洲洋)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目标有了明确数据要求,确保沿海各镇(街道)的入海污染排放量不超过海域可用环境容量,在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同时,满足海洋功能区的水质要求,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大亚湾海域为我国先行试点海域之一
据了解,实行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是打好海洋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发展,切实解决突出海洋环境问题,实现“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抓手。
早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对加强海洋环境质量保护,深化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作出部署。同年,为推进全省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的建立,经省海洋与渔业厅(现为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决定,惠州市为全省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试点市,为全省建立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提供示范性的做法和经验。去年,国家海洋局印发 《关于率先在渤海等重点海域建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大亚湾海域为我国先行试点海域之一。
“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是解决群众重点关注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迫切需要,对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推进试点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与中山大学成立了联合课题组,先行先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海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说,课题组制订了《惠州市大亚湾(含考洲洋)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获省政府批准。
今年6月,市海洋与渔业局又组织制订了《惠州市实施大亚湾(含考洲洋)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为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工作落地实施提供了保障。
明确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任务
记者了解到,《工作方案》明确总量控制指标任务,实施核算与评估。总量控制指标共7个,其中定量指标为COD、氨氮、总磷,定性指标为海洋功能区水质、海洋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入海河流水质控制、入海河流水质变化趋势。
《工作方案》明确,以惠州市大亚湾和考洲洋海域、沿海镇(街道)陆域为控制范围。到2020年,惠东县排放入海的COD(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总量在2015年的排放量基础上,分别削减1959.59吨 (减排百分比为33.68%)、188.11吨 (减排百分比为37.81%)、32.33吨(减排百分比为23.92%);大亚湾开发区(不包括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排海管线)排放入海的COD、氨氮和总磷总量在2015年的排放量基础上,分别削减583.92吨 (减排百分比为40.31%)、71.59吨 (减排百分比为37.39%)、10.46吨 (减排百分比为12.20%);此外,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排海管线排放量按照《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排放计划另行核算。
《工作方案》还明确严控陆源污染,强化源头防治。对工业污染防治、城乡生活污染治理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出工作要求;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推进入海河流污染整治、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加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加强有居民海岛环境保护,强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推进海漂垃圾治理等具体工作;加强监测与评价。开展近岸海域、入海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工作等。
每年监测4次入海河水质与近岸海域海洋环境
记者了解到,根据《实施方案》,市海洋与渔业局还制订了《惠州市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提出,对柏岗河、淡澳河、南边灶河、霞涌河、岩前河、芙蓉河、吉隆河、麒麟河等入海河进行监测。根据监测得到的入海河水质数据,按照入海河水质管控目标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水质指标进行评价,并与上一年度同期监测结果进行对比,评价入海河水质变化趋势。另外,在惠州市近岸海域,设置不少于40个海水水质监测站位,覆盖整个惠州市所辖海域。根据海水水质监测结果,评价其是否满足惠州市海洋环境功能区划水质管控要求,并与上一年度同期监测结果进行对比,评价海水水质变化趋势。入海河监测与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监测每年监测4次,一般于3月、5月、8月和10月同步进行。
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开展入海河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科学评估海域排污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能为总量控制目标动态调整提供依据,确保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落到实处。”本报记者陈春惠 通讯员惠海宣
新闻推荐
市住建局发布《惠州市绿道升级行动规划》(草案) 惠州未来3年将新增 绿道847.4公里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峰)随着惠州古驿道的活化利用,城市绿道建设也将得到有效升级。据市住建局日前发布的《惠州市绿道升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