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通违法乱象共创一流交通环境 本报评论员

惠州日报 2018-11-12 08:41

为进一步优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本月起惠州市将开展“治乱象,保畅行”百日交通大整治行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路口交通违法行为,为建设国内一流城市营造平安、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一流城市要求一流交通秩序,一流交通秩序需要严格管理。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在惠州市区每天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上百宗。非机动车“任性”行驶不遵守交规,不仅容易造成交通拥堵,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此次行动的一大重头戏,就是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展开“史上最严”整治。重点整治两轮、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在二次过街岛停留、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不靠右行驶、违反禁令标识、越线停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乱象近年有目共睹,常常“大法不犯,小法不断”,甚至因驾驶人抱着“无奈我何”的侥幸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电动车飞驰,横冲直撞,能钻就钻,能挤就挤,不走规定车道,闯灯、越线、逆行、超载,从准备靠站下客的公交车旁“擦身”而过……在一些交通路段、路口,这样的一幕幕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让人“步步惊心”。近日,中山一女子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逆行,中途逼停一辆小车后,突然被一辆大货车撞飞到旁边的绿化带。事后,警方在微博上留言:“不是每个人都应该躲你,都躲得开你。”交通安全关乎你我他每个人,不守交规、任意我行,很可能害人又害己。

彰法治、施重拳、严管理,对交通违法行为尤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乱象坚决说“不”,是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积极融入世界级大湾区城市群的具体行动,上合中央政策、下合地方实际,乃众望所归、民意所盼。此次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以20元到50元不等的罚款,若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公安交警部门将暂扣电动自行车。交通出行,不仅涉及个人道德层面的自律,更涉及法律法规层面的他律。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扰乱正常交通秩序,不仅让人闹心,更增加道路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形象。严格执法,提高违法成本,显示法律应有的威力,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题中要义,亦是建设一流城市的应有之义。

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既应严格“违法必究”,也应为守法创造条件,彰显城市以人为本的温度。值得一提的是,为减少非机动车红绿灯路口随意变道等交通乱象,让非机动车出行更规范、更安全,惠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做法,在市区麦地路与麦地南路、惠州大道(松子岭加油站)路口探索设置非机动车等候区,并将根据试运行情况制定通行规则,及时进行推广。

交通违法乱象并非一日形成,整治交通违法乱象,既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攻坚战,更是一场考验耐心和毅力的持久战。出行安全无小事,建设国内一流城市没有旁观者。我们要以百日交通大整治行动为契机,努力营造文明有序、平安顺畅的交通环境,让生活更加舒心,让城市更有品质,向着把惠州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城市的目标奋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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