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博罗县罗阳街道阳明花园第22栋违法建筑当事人接受调查处理的公告

惠州日报 2018-11-10 08:54

罗阳街道阳明花园第22栋违法建筑房主及相关权利人:

经本机关初步查实,你(们)未经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位于博罗县罗阳街道阳明花园第22栋楼房楼顶进行建设,属违法建设行为,本机关已于2018年10月23日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对所建违法建筑进行勘验、编号及拍照备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

一、请罗阳街道阳明花园第22栋违法建筑房主及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到博罗县规划建设监察队(地址:博罗县城体育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752-6624944)进行登记确认,接受调查处理,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二、逾期不登记确认并接受调查的,本机关将其视为无主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处理,后果由违法建筑房主及相关权利人自负。

特此公告。博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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