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 惠州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并建立长效机制
惠州市于2014年划定58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这是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白盆珠水库。图片由惠州报业传媒集团东江图片社提供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今年3月起,惠州市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5月23日~6月2日,生态环境部督察组对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专项督查。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5个清单内和4个清单外环境问题均按时办结,完成率为100%,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今年第一季度完成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惠州市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来做好决策部署,成立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
“专项行动前,惠州市深入开展专项排查。”该负责人说,根据相关要求,惠州市成立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在今年第一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建立了问题清单。
针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两级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针对全市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对全市7个县(区)政府下发了《关于交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函》,压实责任,要求各县(区)政府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交办的环境违法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再次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责令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水源地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惠州市建立了日常巡查机制。”该负责人说,各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饮用水源地每月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巡查工作,巡查人员对设置的保护标志牌和取水口保护设施进行了检查,对巡查中发现损坏的设施及时维护,安装到位,对现场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信息公开方面,4月起,每月25日向省环保厅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在《惠州日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栏进行公开。
9月22日~9月28日,生态环境部第二轮饮用水源专项督察组对惠州市市级饮用水源地东江虾村和谭屋角的13个环境问题 (其中清单内环境问题9个,第一轮交办的环境问题4个)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实,清单内5个环境问题和清单外4个环境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清理,完成率100%,未发现新增环境问题和涉饮用水源地信访案件。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巡查行动,对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立行立改。
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编制
记者了解到,按照“水质优先、区域统筹、科学规范、精准保护”的原则,惠州市在2014年划定的58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基础上,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目前,优化调整可行性报告(报批稿)已上报市政府,待审定后上报省政府。
该负责人说,接下来将督促指导各县(区)政府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加快推进未完成清理整治的环境问题整改,尤其是东江虾村二级保护区内新圩自然村的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和谭屋角梅菜小作坊清拆工作,确保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同时,惠州市将重新梳理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各类环境问题,严格按照第一轮和第二轮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和整治标准,确保在2019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将与县级同步推进、同步完成。
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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