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放执行款 工人点赞笑开颜

惠州日报 2018-11-06 08:38

法官依法核发工人被拖欠的工资。文/图 本报记者张 晨通讯员章 婷庄娘凌

本报讯 日前,大亚湾区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聚集了一群人,不过,他们不是来开庭的,而是来拿钱的。原来,他们都是惠州某物流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因管理不善,自今年1月以来,已持续拖欠员工好几个月工资。

今年6月,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用人单位应于6月底前分三期支付16名员工的工资及押金提成,共计42万余元。然而,仲裁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如期支付工资,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

为了让员工们尽快拿到工资,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电话联系、上门协调等方式,与公司负责人言明利害、释法明理,希望通过和平沟通促成调解;另一方面,则通过扣押公司11部车辆、冻结公司股权和银行账户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日前,该公司终于将钱款打入了银行账户。在经过仔细核算工资数额后,法院第一时间将工资以支票的形式悉数发到了员工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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