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惠东公易土网(告)字〔2018〕28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受惠东县人民法院委托,本中心网上挂牌转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下简称转让标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挂牌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规划建设要求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三、网上挂牌转让活动时间
1、网上竞买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3日9时起至2018年12月7日9时止;
2、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9时起至2018年12月7日10时止;
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9时止,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网上挂牌竞买报价时间为网上挂牌起止时间,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在挂牌截止时 (即2018年12月7日10时)系统自动进入5分钟限时竞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全额缴交竞买保证金(金额见附表);
2、拖欠政府地价款的不得参与竞买。
五、其他委托事项说明
1、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惠东县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未看样或了解标的物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标的物的现状、瑕疵造成不能变更产权登记等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挂牌成交后,土地的所有附着物、构建筑物、青苗、果树等由竞得人自行清理及补偿;
3、竞得人除缴纳成交价款外,还需缴交转让标的转让登记涉及的全部费用(含公告费、转让标的评估费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税及转让涉及的全部税费等);
4、相关产权部门是否予以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5、挂牌成交后,法院只负责出具用于确认成交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6、本案申请执行人对上述2宗土地使用享有抵押他项权;
7、竞买人需全额缴纳保证金,如有溢价,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直接将溢价部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余额的视为悔拍,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为无底价挂牌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八、本次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www.hd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转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九、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9时前登陆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竞买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人必须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满足交易须知有关要求的,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十一、本中心为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惠东县城象棋路66号
联系人:陈斯敏、徐文益
联系电话:0752-8837226
委托法院咨询电话:0752-8265538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2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7层18-22房,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
http://www.hdgtjy.com
惠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频道:
http://www.huidong.gov.cn/pages/cms/hdxggzyjyzx/html/artList.html?cataId =e178683c909742c6b2d35224254f76c8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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