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龙门开展 源头治超专项行动 为期3个月,抽调专人进驻企业进行源头督查

南方日报 2018-11-02 07:07

南方日报讯(记者/林文通通讯员/姚志玲黄杰香)近日,《龙门县巩固提升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方案》提出,从11月1日起,龙门将持续开展为期3个月的驻厂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2月起,由县治超办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公路局开展联合路面治超常态化执法行动。

据了解,《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其中,进驻企业督查工作会由相关部门在厂区大门口设置载货运输车辆的唯一出口,并安装地磅对每台载货出厂车辆进行检测,严禁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其他货运源头企业将每天截止16时的出厂载货车辆数据,在当天16时30分前将相关登记表按时拍照上传,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在加强巡查监管方面,由龙门县治超办组织相关治超成员单位人员到辖区各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巡查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四个不准”制度:不准为无牌无证车辆装载,不准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不准为车辆超标准装载,不准为超载超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并对各驻厂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同时,龙门将加强平陵超限检测站固定点执法力度,由县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公路局联合在平陵超限检测站实行24小时固定点执法,根据治超执法工作流程,分为车辆引导、超限检测、车辆信息登记、行政处罚、卸载分装等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依托固定检测点开展24小时不间断流动巡查,重点打击县外进入龙门和主要道路行驶运输的超限超载车辆。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存在非法改装行为的,由公安部门按规定强制恢复原状。

此外,《方案》提出,从龙门县交通运输局抽调人员8人按照“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实行24小时对运输车辆源头实时预警管理平台进行值守。

据统计,2018年1月1日至10月28日,龙门出动路面治超执法人员12455人次,检查载货车辆108299辆次,其中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011辆次,罚款129.5万元,记分4598分,卸载货物0.778万吨。

龙门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特别在源头上,定点和不定点地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抽查,管控运输车辆出场,利用高科技手段对境内车辆以及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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