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军辞去副市长职务 已任市委常委、秘书长

南方日报 2018-10-31 07:00

南方日报讯(记者/罗锐)30日上午,惠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小军辞去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据悉,刘小军已任惠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刘小军担任过惠阳区委副书记、区长,惠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亚湾开发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2017年1月当选惠州市政府副市长。根据近日公布的惠州市政府领导分工,刘小军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海洋渔业、新农村建设、供销社、扶贫、双拥、人民武装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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