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军已任市委常委、秘书长 陈斯任惠州市中院代院长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一批人事报告

南方都市报 2018-10-31 06:25

[摘要]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一批人事报告

刘小军已任惠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陈斯向宪法宣誓。

南都讯记者蔡雯10月30日上午,惠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市中级法院《关于提请任命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报告》,任命陈斯同志为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审议了《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鹰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胡鹰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胡鹰同志已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陈斯代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议案》,任命陈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会议审议了《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小军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刘小军辞去惠州市副市长职务。刘小军已任惠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陈裕瑾免职的议案》,决定免去陈裕瑾的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审议了《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裕瑾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陈裕瑾辞去惠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陈裕瑾已交流担任惠阳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小档案

刘小军已任惠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10月30日上午,惠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小军辞去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据悉,刘小军已任惠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刘小军,男,广东连平人,汉族,1967年7月出生,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担任过惠阳区委副书记、区长,惠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亚湾开发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2017年1月当选惠州市政府副市长。

根据最新的惠州市政府领导分工,刘小军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海洋渔业、新农村建设、供销社、扶贫、双拥、人民武装方面工作。(简历来源于惠州市政府网站)

陈斯是“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当日上午,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贵为陈斯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陈斯向宪法宣誓。

据介绍,1967年出生的陈斯为广东兴宁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在法院工作近30年,担任过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2009年9月开始担任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8年10月担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来自东莞政法网的相关人事简历显示,陈斯在法院工作近30年,2009年开始担任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兼任西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发表各类文章100余篇,其中学术论文20余篇,并有合著《新合同法要义》、《中国区际民事司法协助研究》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2013年、2016年分别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

2018年,陈斯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这一审判领域最高人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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