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古树名木安全健康保驾护航 新修订的《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印发

惠州日报 2018-10-25 08:34

苍翠挺拔的古树,见证历史变迁,非常珍贵。 本报记者陈春惠 摄

惠州是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遍布城乡苍翠挺拔的古树,撑起绿荫华盖,见证时光流转、历史变迁。古树名木,是活着的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早在2013年,惠州市就出台了《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实施期为5年。近日,惠州市印发了新修订的《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为规范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及违法处置行为,保障古树名木健康生长和安全夯实了基础。

全市已建档管理古树名木16684株

在惠州市郊野、乡村、城区以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地,一棵棵蕴含着历史文化底蕴的古树名木,生生不息,枝繁叶茂。

这些古树名木如此珍贵,自然要有专门的管理制度保驾护航。记者了解到,从2006年以来,惠州市组织开展了四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据统计,目前全市有古树名木 (按单株生长统计)10844株,古树群144个,群内古树名木5840株,合计有古树名木16684株(已建档管理)。随着惠州市城镇化建设的逐步深入,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生长状况及保护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的重视。因此,进一步规范制度管理刻不容缓。

今年3月开始,《惠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经反复调研和修改,最终于近日印发。“《办法》共27条,明确了保护责任,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措施、责任界定、违法处置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绿委办主任汤镜泉说。

古树名木的鉴定和认定与发布是《办法》的一大亮点。《办法》规定,一级古树(含名木)、二级古树、三级古树由所在县级绿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分别由省、市、县绿化委员会审定,审定后分别报省、市、县人民政府认定与发布。“对古树进行分级鉴定和认定,更有利于日后根据古树的实际情况进行养护。”汤镜泉说。

明确规定古树名木谁来管怎么管

《办法》还就推动城乡建设过程中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了要求。例如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在古树群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古树群的生长环境和风貌。因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生长在不同环境中的古树名木,由谁来管护?《办法》对古树名木管护的主体及其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例如,生长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文物保护单位共用地范围内的,所在单位为管护责任单位;生长在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城市道路上的,由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管护;生长在铁路、公路、水库、河道用地范围的,由铁路、公路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护;生长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林业用地上的,由该园区的管理机构管护;生长在居住小区内的,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管护。本报记者陈春惠

新闻推荐

白鹭湖畔千亩基地养观赏龟 惠州市洪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洪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的斑点池龟。石金钱、佛鳄龟、东锦、西锦、大青头、亚洲巨龟、甜甜圈……这是惠州市洪兴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