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惠州市惠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经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了债权人宝隆压铸品(深圳)有限公司对你公司享有的债权[案号:(2017)粤1302民初8651号、(2018)粤13民终3079号]。现债权人将其债权及强制执行的受偿权益依法转让给马科文。即日起,由你公司向其清偿以上债务。
联系电话:卢生13927338706公告人:宝隆压铸品(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3日
新闻推荐
院前急救车应配3名以上急救人员 惠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公示
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应当每辆配备三名以上医疗急救人员,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医师或者护士、医疗救护员;医疗救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