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河一策”守护碧水清波 已为84条(个)主要河湖制定治理方案
惠州全市84条(个)主要河湖的“一河一策”方案已全部编制印发。图为治理后的望江沥水清岸绿。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近年来,住在博罗县杨村镇公庄河沿岸的村民,感受到了这一带景色的变化——原来的杂草丛生,经过绿化整治之后,成为村民休闲的好去处。
而在各级政府不断加码水环境治理的背景下,包括公庄河在内,惠州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水环境治理,推动更多河流实现水清岸绿。
“一河一策”是精准治水守护碧水清波的有力举措。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当前惠州的85条(个)主要河湖中,除东江由省里组织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外,其余84条(个)主要河湖的“一河一策”方案已全部编制并印发,同时各县(区)也正在抓紧编制其余河湖的“一河一策”方案。
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控水域岸线、强化执法监管——这是惠州实施“一河一策”的思路。在系统分析各条(个)河湖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治理保护对策措施,为全面推进河长制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有了"一河一策"方案后,落实河湖长制的工作重点将更加明确。”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表示。
●南方日报记者叶石界
1力争每条(个)河湖治理工作都有抓手
公庄河是东江一级支流,位于东江下游右岸,发源于龙门县桂山糯斗柏,在龙门县境河段又称平陵水,流经龙门县龙江镇、平陵镇,经博罗县公庄黄陂与水东陂水汇合后称公庄河,经公庄至杨村与柏塘河汇合,流至耀潭与麻陂水汇合,经泰美秀岭流出东江。
但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部分排水户未彻底分流、部分区域(如城中村)雨污水管网不完善、雨污管网错接乱接,也有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排水户人为错接乱接,致使污水混入雨水管网并流向河道,使河水变脏变臭。
今年6月,惠州市河长办和广东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制订了《惠州市公庄河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8—2020)》(以下简称《方案》)。
按照该方案,要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运。对于这条河流的治理,2018—2020年主要工程项目有35项,包括优化、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扩建骨干污水厂处理厂,建设污水深度处理处置设施,不断提升治污设施的污染减排效果等。
“"一河一策"就是让每一条河的治理保护都有针对性的方案。”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和河湖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
当前,包括西枝江、公庄河在内,惠州85条(个)主要河湖的“一河一策”方案,除东江由省里组织编制外,其余84条(个)主要河湖的相关方案已全部编制并印发。
记者了解到,在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出台基础上,惠州将继续开展其余河湖“一河一策”编制工作,争取今年底前全部出台,为河湖治理与保护提供科学可行的操作依据,力争每条(个)河湖的治理工作都有抓手。
按照《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一河(湖)一档”建立指南(试行)〉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18〕89号),惠州已开展“一河(湖)一档”建立工作,目前市里已收集并正在逐步完善由市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湖泊的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县区也在按计划逐步推进。同时,将加快推进全市河湖名录电子标绘工作,不断完善“一河一档”数据,为“广东智慧河长”平台更顺畅地运营、为河湖管护更精准发力打下坚实基础。
2全市河湖长巡河已逾2.2万次
在“一河一策”下,落实河长制将更加有力,思路也更明确。
据统计,截至9月底,惠州全市290条河流、491座水库、7座湖泊,共设立市级河湖长12名、县级河湖长88名、镇级河湖长472名、村级河湖长978名、村小组级河湖长6906名,竖立河长湖长公示牌共951个。同时,建立健全河长会议、河长巡查、工作督察、考核问责等7项配套制度,层层签订了河长责任书,压实河长责任。各级河长巡河实现全覆盖、常态化。
今年以来,市级河长巡河13次、县级河长巡河459次,共发现问题519宗,整改落实465宗;镇、村级河长共巡河21697次,发现问题4333宗,整改落实4077宗。除了巡河,各级河长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积极推动河工制工作的落实,解决河湖问题。
今年5月1日,惠州市总河长与各市级河长、县(区)总河长及东江各县(区)段河长层层签订责任书后,到目前,该市共签订市、县(区)级河长责任书400份,压实河长责任,将上级河长对河道保护目标的责任逐级分解到下级河长及支流河长。
3督促各级河长坚持“一线工作法”
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该市将建立以河长制为抓手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落实机制,将水质目标落实到各级河长身上,加强对河长的培训,出台河长手册,使各级河长熟悉自己的职责,做到治水有责、治水负责、治水尽责。
执行好河长巡河的工作机制,对保护河流水质起着关键作用。
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表示,要督促各级河长坚持“一线工作法”,严格落实河长巡查制度,加密巡查频次,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镇级河长每旬至少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1次,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河湖管护问题。
同时,建立完善专项督查机制,实行逐级督查,推动中央、省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以年底考核为契机,加强对河长的考核,落实治水先治人要求。
“未来我们还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深入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表示,最大限度调动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资源环境,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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