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钵蒸饭 □钟土清

惠州日报 2018-10-20 09:00

这是一个很沉重的往事,但却是近十年来我总是想用文字记录下来的往事。

翻开新中国的历史,最值得我们骄傲自豪的事件之一,莫过于1964年10月16日下午3时,新疆罗布泊上空我国第一次将原子核裂变的巨大蘑菇云升上了戈壁荒原。也就在同年同月,我出生在革命老区高潭镇(当时还是公社)。

在我的记忆中,家乡的山山水水都是那么美好。门前、山沟、小山坡上,田野一年到头都没有空闲着。水稻、番薯、木薯、花生、蔬菜,乃至丘陵地区才有的甘蔗、油麻等经济作物一年四季轮作着。清澈见底的小河流,天还没亮,就有人在挑水、洗衣服,一直到晚上都没有停止喧闹。我觉得这是家乡最有生气的地方。每当母亲在河边浆洗衣物,我就会跟着下河,用小石片在水面打水花,尽情地翻动石头摸鱼虾。远处的山上,随处可见砍柴、割草、放牛的人们,时不时还能听到山歌对唱、远山炭窑里飘出的缕缕青色的烟柱……

然而,最令我难忘的还是那方方的餐桌。刚懂事时,我的一家还住在“上三下三两头横”的大瓦屋里,这里同时住着近十户人家。吃饭,在当时来说仿佛是一件很庄严的事。山村的饭自然是一日三餐的,没有夜宵之说。平时,一大早,大人们就都出工去了,老人在家看小孩、做饭、喂养牲畜。每天的第一顿饭一般在上午9时左右,叫“吃朝”,中午、晚上的饭则分别“吃昼”、“吃夜”。每家每户餐桌都是四方的八仙桌,配着四张木条凳。有两个特点印象最深,一是年长者要坐“上棚”,即上位、正位;二是一般要等齐外出劳作的人回到家才可正式开饭。每到这个时间,这座原本拥挤的大屋更热闹了。但那时,除了逢年过节,每家每户基本上见不到鱼肉,偶尔在圩日过后,个别人家餐桌上有一小盘廉价的咸鱼和狗蛤,算是很奢侈的了。主食自然是以番薯为主,辅以少量的米饭。每年三、四月青黄不接时节,会以木薯片和赤蕨、猴头等粗粮、野菜来“度饥荒”。可以肯定,在我到镇上读高中前,吃得最饱也是最让我一辈子不会、也不敢忘记的事,就是我父亲用学校办公桌抽屉里的米给我们父子俩蒸的一钵不同寻常的饭。

我的父亲是一名民办教师,以教书为基本工作,但要在生产队集体记工分,每个月还有6元的“工资”(后来是9元、12元)。记得那是一个暑期的一天上午,我随父亲来到他任教的村小学老师办公室,清理过办公室的卫生后,父亲开始清理他的办公桌。忽然,他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拿出一包用旧报纸包着的大米,对我说:“这是放假前吃剩的,我们今日吃顿饱饭吧!”然后,他走到久未使用的学校厨房,洗涮好锈迹斑斑的大铁锅,并从屋后墙根找来学校放假时留下的柴草,用一个边沿很厚、表面很粗糙的泥钵,淘好米,点燃柴火蒸起饭来。这件事,过去已近半个世纪了。而今,父亲已年近八旬,也行走不便。但他对吃饭却一直还是这么认真:人不齐不吃;恪守“吃不言”的信条;旧饭菜不能倒,意思是一粥一饭来之不容易。每当我们劝他不要吃隔餐饭菜时,他总是意味深长、话里有话地说:“你们不知道,过去哪有这么好、这么多的食物。你们小时候哪能吃饱穿暖啊?!”

记下这钵饭,不但记下过去的艰苦岁月,更是记下如山的父爱,同时也是警醒自己,趁父亲还在,要好好报答“一钵饭”之恩。更重要的是,不要辜负这个伟大的时代,以及在希望的田野上辛勤耕耘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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