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粤1302执恢169号

惠州日报 2018-10-19 08:25

惠州市美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杨艳平与被执行人惠州市美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委托广东恒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惠州市美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惠州市河南岸金山湖17号小区3-4栋,7-8栋1层17号,23号商场【房产证号分别为: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072491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072488号】的房地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分别为168.95万元、141.76万元,现将(惠州市)恒正房地估字【2018】第1729、173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送达给你们公司签收。因你们公司办公住址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公告送送上述评估报告给你们公司,令你们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本院对上述房地产杈进行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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