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圆满完成8件省政协提案会办任务 凸显各级领导坚持带头领办、协商沟通聚合力、督查督导保实效三大工作特色
为办好省政协提案 《关于加大惠州东莞跨界污染整治,打造美丽潼湖湿地的提案》,市领导担纲任潼湖水“河长”,各县(区)和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流域各村委会主任担任辖区分段“河长”,着力落实“一河一长”制度,深入调研、现场办公、认真督办,潼湖污染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2018年,省政协交办惠州的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江水源工程保护的提案》《关于支持深汕高铁绕惠城南站接入广汕高铁的提案》《关于支持建设深惠城际铁路的提案》《关于加大惠州东莞跨界污染整治,打造美丽潼湖湿地的提案》《关于打造廖仲恺、何香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提案》《关于东江河源至东莞石龙段扩容升级复航的提案》《关于尽快扩宽金湖路涵洞的提案》《关于撤销S356省道深惠交界检查站的建议》等共8件。惠州均为提案会办单位。
截至目前,惠州会办的8件省政协提案已全部按办理工作规定要求,在办理期限内提出会办意见分别报送各主办单位,完成办理任务。
提案办理“目标、责任、时限”三落实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关于办理提案工作有关要求,惠州市严格遵照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认真研究部署,主动履行办理职能,抓好提案办理“目标、责任、时限”三落实,为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建言献策,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在省政协提案办理中,惠州市各级领导坚持带头领办、协商沟通聚合力、督查督导保实效三大工作特色凸显。
惠州市十分重视省政协提案办理,不管作为主办或会办单位,均按提案主办标准组织办理,专门研究部署,明确办理目标和期限,8件省政协提案分别由市领导领衔办理。根据提案内容,市领导及时组织具体承办单位开展现场调研,与提案人充分协商,制订和完善办理措施与工作计划,审定提案会办意见。
强化协商沟通,形成提案办理合力。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惠州市坚持把协商沟通作为办理提案的基础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督办会、调研会等形式,主动邀请省政协委员参与提案办理实地调研,加强与省主办单位及各相关单位的密切协商和充分沟通,认真征询有关单位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并及时向各方通报办理进度情况,做到“办前有了解、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有效可行。在办理《关于尽快扩宽金湖路涵洞的提案》中,针对提案提出的加宽通道桥问题,惠州市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就金湖路项目建设情况与深圳市及项目建设单位协调沟通,制定最优办理方案,更加合理规划建设金湖路,促进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在办理《关于撤销S356省道深惠交界检查站的建议》过程中,惠州市组织相关人员到S356省道惠阳区秋长街道与深圳坪山区坑梓街道交界处的联合执法检查站现场实地勘察,确认S356省道深惠交界检查站不属于惠州辖区范围,及时与提案人取得联系,反馈提案办理进度,详细说明勘察情况,得到提案委员的理解与肯定。
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提案办理实效。惠州市把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列入督查督导重点工作,采取集中督办与分片督办相结合、电话督办与网上督办相结合、审查答复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法,提高提案办理实效。今年4~6月,惠州市组织开展了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督查,检查22个承办单位,听取各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查看提案落实情况。通过提案办理信息系统,及时发布有关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动态及办理信息,实施全程动态管理,通过短信提示、电话督促等方式,提醒承办单位按时完成办理答复,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印发《惠州市人民政府督查专报》,在全市范围通报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办理质量,促进办理落实。惠州市还安排业务骨干和具体经办人参加省政协提案办理业务培训,确保提案办理“目标、责任、时限”三落实,确保省政协提案的交办、承办、答复、督办、考评等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不断提升。
创新机制保障提案办理成果落地
据介绍,下一步惠州市将更加积极探索省政协提案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接收、再交办、沟通协商和办理答复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联系委员、协商沟通、提案结果公开等机制,探索建立提案办理新方法新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提案办理成果落地,更好地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加强督查督办,落实责任,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市政府督办工作事项,及时开展专题督查,不断创新方法,突出办理实效,提高满意率和落实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举办提案办理工作培训班、研讨会、座谈会和交流会,加强办理工作研讨,提高承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提案办理效率,形成提案办理合力,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本报记者杨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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