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纳税人开始享受5000元起征点 个税改革首个征期开始

惠州日报 2018-10-13 08:44

本报讯 (记者卢振侠 通讯员惠瑞轩)今年8月,新《个人所得税法》通过,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让广大纳税人尽早享受改革红利,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适用于新的税率表。纳税人9月份工资在10月份实际取得,可以享受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税率表。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个税法修订的一大变化是,将原先分别计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综合征税。上述4项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法除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还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广大纳税人能够不同程度地享受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以月入1万元(均为工资、薪金所得)为例计算,假设“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那么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每月只需缴纳90元个税。

据了解,为确保改革红利落实到位,惠州市税务局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征管操作办法,提速推进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推广工作,做好系统升级、数据清理、数据迁移等一系列个人所得税改革信息化准备;抓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辅导,尤其是重点培训办税服务厅和12366等一线窗口人员,及时准确为纳税人答疑解惑;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服务到位、征管到位;全方位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让减税政策应知尽知,减税红利应享尽享。

仲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现有员工320人。该公司财务人员介绍,以前公司每月代扣代缴税款都要10万元左右,10月起只需要缴纳5万多元,“起征点上调到5000元后,有60%~70%的普通员工直接受益。同事们都很感谢政府给予的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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