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重新划定森林防火区范围 全区林地及林地边缘30米内均禁止野外用火

东江时报 2018-10-11 08:24

东江时报讯 记者匡湘鄂 秋高气爽,天干物燥,森林防火尤为重要。东时记者从大亚湾区了解到,该区日前重新划定了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期。其中,2018年9月24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传统民俗祭拜节日及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市气象台公布森林火险四级以上的时间划定为森林高火险期。在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否则给予治安处罚。

东时记者从9月23日发布的 《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公告》中看到,区管委会决定从2018年9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的中秋、国庆、重阳、冬至、春节、元宵、清明等传统民俗拜祭节日及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市气象台公布森林火险四级以上的时间划定为森林高火险期。

划定西区街道办上杨村委会的亚公顶山(亚公顶森林公园)林地、建设中的大亚湾森林公园的林地、响水河工业园周围的林地、区管委会2017年3月28日发布的塘布横畲和小桂片区进行规划控制的林地、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沿线林地、惠大高速沿线林地为森林高火险区;划定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以内的地方为森林防火区。

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勘察、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区管委会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该公告还说明,在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拒不执行本公告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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