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惠州市信用智库”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为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汇聚智力支持,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拟牵头组建“惠州市信用智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用智库的职责
(一)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查研究,围绕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二)参加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各项决策咨询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申报或接受委托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立项开展的调研课题;
(四)开展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解读和宣传;
(五)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评估,接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邀请在相关评审工作中担任评审专家;
(六)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他专项工作。
二、推荐程序
由单位根据候选人条件进行推荐,或个人自荐并经单位同意推报,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
三、推荐对象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具有较高学术、研究、管理水平和较强决策咨询能力的专家学者,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0周岁。
四、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熟悉信用理论知识,在扎实调查、深入研究、准确研判的基础上咨政建言,能提出符合市情、具备可操作性的管用方案;
(三)视野开阔,思维敏捷,了解国家和省、市相关信用工作部署和政策,政策敏感性和判断力强;
(四)密切关注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进展、问题和重难点,具有科学系统地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身心健康,热心决策咨询工作,有能力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咨询、评估、评审等相关任务;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办事机构现任或曾任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在信用建设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等。
五、其他事项
欢迎各相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高校院所、新闻媒体等积极推荐,欢迎有志人士积极参与。请填写好 《惠州市信用智库成员推荐表》(可登录信用惠州网站下载)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送达至市信用办。
电话:0752-2892275
邮箱:xyb2892275@163.com
邮编:516003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
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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