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10834.9平方米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调整公示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8年9月30日召开二0一八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10834.9平方米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调整,现公示如下:
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10834.9平方米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龙规委纪 〔2018〕1号),主要经济指标数:用地面积为10834.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容积率1<far≤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高度≤24米,标准停车位≥0.6个校车车位/100学生,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
会议同意:
(一)将10834.9平方米教育科研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二)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主要内容为:用地面积为10834.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标准停车位≥0.2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东北、西北面建筑后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其他面不作退线要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比重≤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作辉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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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栏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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