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主动出击及时介入助413名工人讨回545万元补偿金 故事3
由于法律援助的主动出击、及时介入、特事特办,413名工人最终讨回545万元的补偿金,维护了正当合法利益。
2015年11月13日,惠州某手袋厂413名员工面对该厂未给予工人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突然宣布歇业解散,集体来到博罗县罗阳镇政府办公大楼前通过围堵的方式反映诉求,要求政府出面处理,帮助讨回经济补偿金,维护工人们的合法权益。
罗阳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向博罗县法律援助处报告了相关情况,博罗县司法局和博罗县法律援助处当即启动应急预案,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立即介入此案。
紧接着,博罗县法律援助处启动沟通和协调机制,主动与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进行沟通,建议此案速审速裁。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高度重视,受理仲裁申请后就迅速调整了开庭排期,在约一个月后裁定该厂应支付413名工人的经济补偿款共计5453193.80元。裁决生效后,该厂未依时给付,承办律师又帮助工人向博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13名工人最终拿到了补偿金。
本组文字 本报记者关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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