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强奸案再审法援律师力辩终获无罪 故事2

惠州日报 2018-09-30 07:53

张某(化名)在法律援助律师的有力帮助下,冤屈得到了昭雪,让他体会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2012年4月10日,张某被判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服刑期间,张某一直申诉,坚称自己没有犯罪。2018年8月16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惠城区法律援助处指派广东达伦律师事务所朱辉扬律师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出庭为其辩护。

朱律师在认真阅卷并会见张某后,迅速梳理出正确的辩护思路和方向,并根据本案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精心准备好辩护提纲。在庭审过程中,法援律师认真履行辩护职责,提出的四条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取得了出色的辩护效果。

惠城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朱律师的上述辩护意见,于2018年9月21日作出(2018)粤1302刑再4号《刑事判决书》,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某无罪,还了张某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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