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被告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 叶挺烈士近亲属诉西安摩摩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一审宣判

东江时报 2018-09-29 10:49

叶挺烈士近亲属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8日对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叶大鹰、叶铁军、叶晓梅、叶小燕、叶文、叶敏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8日,被告西安摩摩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暴走漫画”,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了时长1分0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的内容将叶挺烈士《囚歌》中“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篡改为“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该视频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6日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传播后,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予以转载报道,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

法院认为,叶挺烈士在皖南事变后在狱中创作的《囚歌》充分体现了叶挺烈士百折不挠的革命意志和坚定不移的政治信仰,表现出的崇高革命气节和伟大爱国精神已经获得了全民族的广泛认同,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叶挺烈士享有崇高声誉的基础。西安摩摩公司制作的该视频篡改了 《囚歌》内容,亵渎了叶挺烈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损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不仅给叶挺烈士亲属造成精神痛苦,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被告西安摩摩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遂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据新华社电

审判长答记者问

侵害叶挺名誉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8日公开宣判叶挺烈士近亲属叶正光等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案,判决被告在国家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并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宣判后,记者就社会各界关注的相关问题采访了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长王娜娜。

记者:法院认定被告有哪些侵权行为?存在哪些主观过错?

审判长:通常情形下,侵害名誉或者名誉权案件中的过错,是

指明知或应当预见到其行为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而仍然为之或认为仍可避免的主观状态。在侵害名誉或者名誉权的案件中,对行为人过错的认定往往依据通常人的认知并辅之以社会常识、行为人的职业或专业及控制危害的成本等客观因素加以判断。

本案中,被告作为自媒体运营商,尤其是作为具有一定网络创作能力和能够熟练使用互联网工具的信息科技公司,理应充分认识到《囚歌》所体现的精神价值,更应预见到案涉视频的制作及传播将会损害叶挺的名誉,也会对其近亲属造成感情和精神上的伤害。在此情形下,被告有能力控制视频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而未控制,仍以既有的状态发布并上传,其在主观上显然具有过错。

记者:为何要判决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对原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

审判长:叶挺烈士在皖南事变后在狱中创作的《囚歌》充分体

现了叶挺百折不挠的革命意志和坚定不移的政治信仰。该诗表现出的崇高革命气节和伟大爱国精神已经获得了全民族的广泛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已经成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叶挺享有崇高声誉的基础。在此意义上,案涉视频侵害的不仅仅是叶挺个人的名誉,实际上也侵害了由英雄人物的名誉融入的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七原告要求被告在中央新闻媒体上公开进行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虽被告发布的涉案视频已经下架,且被告也通过《致叶挺将军家人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原告致歉,但其客观上实施的侵害叶挺名誉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被告应当在国家级媒体上予以正式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据新华社电

叶挺近亲属答记者问

“赔偿金捐给公益组织 用于维护英烈荣誉”

昨日,叶挺烈士近亲属起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西安摩摩公司”)名誉侵权案宣判后,叶挺烈士近亲属通过书面形式,回答了《东江时报》提问,向所有关心此案的读者尤其是叶挺家乡惠州人民,表达了他们对此案宣判结果的态度、希望,并透露了诉讼过程以来的感想与收获。

在诉讼过程中重新认识了先辈们的历史

东时记者: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案终于宣判了,您满意吗?您最希望看到的结果是什么?

叶挺近亲属:对于西安摩摩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案,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决西安摩摩公司在国家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并判决被告西安摩摩公司向我们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对这个宣判,我们是满意的。

至于我们希望得到的结果,是大家都爱护英烈,保护英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在全社会形成爱护尊重英烈的氛围。把英烈故事写进青少年教育教程,从青少年起培养民族精神和崇高信仰。我们不是单单只为了赢一场官司,而是希望赢得整个社会核心价值观!

东时记者:从提起诉讼到现在几个月过去了,在这个过程中,作为英烈家属,感受如何?有没有分歧和压力?叶挺近亲属:确实,这是个

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承受了各方面的压力,还有许多没有信仰的人和盲目的“暴走粉”起哄甚至谩骂;但我们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和鼓励,感受到大多数人对我们民族英雄的爱护和尊重,在这里要感谢大家!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革命先烈的三代四代五代,从不关心、不了解到重新认识前辈的历史,明确作为革命后代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后代也在这个过程中成长了,这对我们来说也是收获。

诉讼赔偿计划用于维护英烈荣誉保护工作

东时记者:诉讼赔偿有何打算?

叶挺近亲属:我们计划捐给

公益组织,定向用于维护英烈荣誉保护工作。

在这个事件中,以及日常生活中,许多社会热心人士和革命后代积极投身到英烈精神传播和英烈荣誉维护工作,让我们很感动。我们也多次表态,我们不怕困难,在此次事件中挺身而出,是为所有英烈打这场官司。

叶挺将军纪念园“学习会”活动传承红色基因

东时记者:叶挺是人民军队创建者之一,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崇高地位,作为英烈后人对于传承红色基因有什么打算?叶挺近亲属:我们刚刚获

悉,前两天叶挺家乡惠州市委和惠阳区委在叶挺将军纪念园举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员“学习会”活动,现场直播大半天点击八万多,我们深切感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对传承红色基因、传播红色文化的重视,感受到当地党员干部对革命先烈的尊重,让我们很感动,我们会尽自己所能支持红色文化传播工作,积极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抵制影响意识形态和社会价值观的作品和行为。

“英烈法”让维护英烈更理直气壮

东时记者:您感觉《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前后,在维护英烈荣誉工作有什么不同?

叶挺近亲属:感觉差别太大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前,各种亵渎恶搞英烈行为愈演愈烈,我们只能表示抗议和不满,只能争取道德上的支持。但此法出台后,有了法律武器,有法可依,让我们感觉更加理直气壮维护我们民族英雄,而这次诉讼成功,也深切感受到国家对于维护英烈的坚决态度,违法必究。

东时记者:事件出来以后,看到很多报道提到“暴走漫画”公司出来道歉,你们之前有没有尝试和解?

叶挺近亲属:首先,我们从

来没有看到对方在权威媒体公开道歉。第二,我们需要的不是向我们叶家道歉而是向所有英烈道歉。第三,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后,亵渎英烈是违法行为,我们不知道该如何谈和解?

刚才他向我们叶家诚挚道歉,我们和他说:我们代表着所有受调侃和受侮辱的英烈后代,你们道歉应该是对社会的道歉,包括人民军队,包括所有学生,不只是针对我们英烈后代。

《东江时报》记者匡湘鄂 通讯员林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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