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回拨地)公示

惠州日报 2018-09-27 22:22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二0一八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回拨地),现公示如下:

1993年,平陵街道办征收了黄沙村、小塘村1850亩土地用于园区开发建设。2007年签订回拨地协议,回拨给黄沙村茶岭村民小组15亩、新田村民小组1.17亩,小塘村扦贝村民小组6亩、新村村民小组45亩、坳头村民小组45亩。经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5年第2次会议 (龙府工纪〔2015〕22号)审议同意,分别出具了黄沙村茶岭村民小组与小塘村扦贝村民小组、新村村民小组的回拨地规划设计条件。根据龙府工纪〔2015〕22号文,参考相邻三宗回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会议同意:

(一)将平陵街道小塘村坳头村民小组45亩回拨地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1<容积率≤2.1;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45米,绿地率≥30%;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20%;住宅部分标准停车位≥1.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商业部分标准停车位≥2.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后退工业六路不小于5米,后退祥二路不小于10米,后退其他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

(二)将平陵街道黄沙村新田村民小组1.17亩回拨地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1<容积率≤2.1;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45米,绿地率≥30%;可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20%;住宅部分标准停车位≥1.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商业部分标准停车位≥2.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祥二路不小于10米,后退其他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

联系人:邹作辉 联系电话:(0752)7781215

电子邮箱:504256402@qq.com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栏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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