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法院 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对10多宗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专项执行行动正式开始,全体执行干警出发!”随着惠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卜健一声令下,26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奔赴执行现场对10多宗案件进行强制执行。此次行动,重点对30万元以下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措施。仅22日当天,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1人,其中7名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力与申请执行人执行和解,当场履行执行款5万元,执行和解案件涉案标的额达220余万元。
●南方日报记者卢慧通讯员杨璐陈曙涛
攻破心理防线,强制显威促和解
2009年11月30日,工行某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桂某某起诉至惠城区法院,法院判决桂某某应偿还借款本金353100.14元及相应利息等。然而,桂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惠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过程中,法院对桂某某多次查控无果。
今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许,执行法官李俊俊带队将被执行人桂某某带回执行局,告知其如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法律的威慑力,桂某某的心理防线被攻破,当天支付了3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工行某支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自2018年10月起每月30日之前归还1万元,直至本息及其他款项结清之日止。
躲藏近20年,回家过节被抓获
被告黄某某拖欠原告陈某某借款本金138900元及利息近20年,原告向惠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黄某某履行了部分义务后拒不履行剩余款项,之后搬离住所,下落不明,案件因执行不能而中止执行。2017年10月30日,陈某某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员陈曙涛通过多方努力向不同部门查询,最终发现黄某某的现住址。
今年9月22日,执行干警再次来到黄某某居住的小区,执行干警孙宇见一老人提四箱饮料上楼,主动帮其搬回家,却发现正是准备回家过节的被执行人黄某某,于是依法拘传其到法院。
当执行干警准备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措施,黄某某提出自己年纪大,又要过节了,愿意和陈某某和解,而70岁的陈某某接到通知后,坚持要从东莞赶到惠城区法院来处理。由于节前塞车,陈某某抵达法院已是晚上8点多,执行干警们只能吃着自己带的月饼充饥等待。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拒不履行义务,拘留所过中秋
2010年6月10日,彭某成向工行某支行借款110万元,朋友且是邻居的李某瑞为其作担保,两人以其房产为上述借款作抵押。借款后,因彭某成连续逾期,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彭某成偿还借款本金375181.42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彭某成不履行义务,银行遂向惠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前,执行法官多次传唤,但被执行人以在外务工为由拒不到庭。经“四查”,被执行人除抵押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彭某成又设置障碍,造成该房产无法进行评估处置。
今年9月22日下午3时40分,执行法官朱雄及执行干警一行赶到被执行人彭某成、李某瑞的家门口。因被执行人彭某成不在家,执行干警将回家过中秋节的李某瑞拘传到法院。下午5时40分,李某瑞还是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结合广东省高院开展“南粤执行风暴”执行活动,惠城区法院利用节日节点,开展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执行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加大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及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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