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惠阳区检察院建议启动再审程序 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改判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昕通讯员/周丽娟)近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根据惠阳区检察院两份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采纳惠阳区检察院建议,撤销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审判决。
根据申请人叶某的监督申请,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依法对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审查,发现惠阳区人民法院在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均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公告送达,导致叶某无法在规定期间内参与诉讼的问题,剥夺了叶某的诉讼权利,属于明显的程序违法情形。
同时,检察官根据申请人叶某提交的与实体案情相关的证据进行审理、研判,认为在当事人缺席庭审、证据未能提交的情况下,惠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两份原民事判决可能存在借贷清偿责任划分的实体错误。
对此,惠阳区检察院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后,向惠阳区人民法院分别发出两份再审检察建议并均获采纳。其后,惠阳区人民法院于7月4日、8月7日连续作出两份再审判决,均判决撤销原民事判决,由原审另一被告偿还全部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并驳回原审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再审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叶某不需对两笔巨额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新闻推荐
南方号惠州发布来源:惠州发布时间:9月5日9月3日,惠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惠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