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诚邀第三方企业(机构)共同建设公益性“信用之家”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丰富“信用人”学习、交流、探讨信用工作的场景,惠州市拟建设“信用之家”(暂定名),现面向社会邀请有志信用建设的企业(机构)共同建设公益性“信用之家”。
一、根据工作需要,拟委托第三方企业(机构)共同参与以下工作:
(一)共同组织开展信用沙龙;
(二)共同建设信用工作档案资料库;
(三)共同建设信用文化体验室;
(四)开展信用修复培训;
(五)开展信用主题活动;
(六)开展信用咨询服务;
(七)根据惠州市信用建设工作的需要开展趣味性、互动性活动。
二、有合作意向的第三方企业(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服务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三)热心公益事业,熟悉国家、省、市信用政策及工作部署情况;
(四)具有独立的服务场所和必要的工作人员;
(五)优先考虑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获得个人或企业征信业务资格的 信用服务机构。
三、有合作意向的第三方企业(机构)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构基本信息;
(二)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基本构成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三)由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本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信用报告;
(四)“信用之家”建设设计方案。
四、条件成熟时拟召开第三方企业(机构)座谈会,具体工作方案面商。
五、请有合作意向的第三方企业(机构)于l0月18日前报名。须提供的材料请于l0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送达至市信用办。
联系电话:0752-2892275
电子邮箱:xyb2892275@163.com
邮编:516003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
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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