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法院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 今年以来过半数家事案件调撤解决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慧通讯员/章婷陈秋珍周泽锋)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为促进家庭和谐,大亚湾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亚湾区法院”)顺应家事审判改革趋势,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探索家事柔性审判新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以来,大亚湾区法院家事案件共收案91件,结案72件,调撤39件,调撤率达到了54.2%。
化解家庭纠纷保护弱势群体
解决家事纠纷,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更不能机械地厘清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为此,大亚湾区法院坚持以调解前置为原则,化解家庭矛盾。
今年5月,陈某某向大亚湾区法院提起诉讼,称要与其妻子离婚。家事审判庭承办法官对案件的基本情况做了一番了解,当得知陈某某已过古稀之年,与妻子蔡某某均系二婚后,她发现该案的难点不仅在于其夫妻二人的日常矛盾,还掺杂了双方子女及财产等因素,如果仅仅只对案件做出简单的裁判,难以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8月3日,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前往当事人家中,最终化解双方矛盾。
除了解决纠纷,法院还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护航。
2016年3月,刘某向大亚湾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称与丈夫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分居后其丈夫多次跟踪、骚扰自己,甚至曾当街殴打自己,致其开放性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大亚湾区法院经审理后发出全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据统计,截至2018年8月,该院共依法为申请人发出7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建立特殊保护。
组队伍、建章程力促审判专业化
为做好家事审判工作,今年4月,大亚湾区法院成立了家事审判法庭,从民事审判业务庭选调了具有相应法律知识和家庭生活经验,善于进行心理疏导、情感沟通的女法官担任家事审判人员,并通过引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和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选任素质高、能力强的家事调解员和心理疏导员作为辅助力量,组建多层次、专业化的家事审判队伍,提升审判质效。
为促进家事审判在规范的框架内开展,大亚湾区法院制定下发了《家事审判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中明确了“调解前置、调解优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不公开审理、当事人亲自到庭等工作原则,同时对离婚财产申报制度、设置离婚冷静期、离婚证明书制度等家事案件独特审理程序,以及对反家暴案件的办理程序作出明确的规范,让法院的家事审判工作更加规划化。
除了积极探索完善诉前联调机制,大亚湾区法院还建立落实家事调解员制度,选任擅长沟通和调查、熟悉社区事业的人作为家事案件特邀调解员,发挥他们来源于群众、扎根于群众的优势,做好家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
此外,大亚湾区法院还与公安、妇联、司法、民政等多部门建立长期协作关系,构建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人民调解、社会救助等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家事纠纷化解工作,探索社会调解与司法审判有效结合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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