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取消 51项证明事项 户口迁入、迁出不用再到村委会开同意证明

南方日报 2018-09-12 14:39

扫码了解都有哪些证明被取消

南方日报讯(记者/罗锐)近日,惠东县编办等多个部门发出《关于取消51项证明事项的通知》,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经研究论证,惠东决定在全县范围內取消51项证明事项。

记者在惠东县取消的51项证明事项目录中看到,这51项证明事项多为民生事项,涉及教育、公安、民政、社保、卫计等多个部门,比如市民办理户口迁入、迁出时,不用再到村(居)委会开具同意户口迁入、迁出证明;市民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不用再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证明材料;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用再到原所在单位办理离职证明等。

惠东要求,对取消的证明事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办事人提供,相关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省外、市外单位确实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本着方便办事人的原则予以出具)。各镇(街道、度假区)和惠东县收取证明事项材料的有关单位,要及时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确保事项取消落实到位。

惠东还要求,要切实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以及加大失信惩治力度等方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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