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肉”漫议
“东坡肉”是当今饮食界中的时髦菜。其烹调方法各地不一,但皆以红烧为基调,并呈现出精致化之趋向。如江、浙一带多将五花猪肉切成约四、五公分的方块,先精工烹制,使其皮肉分明,外观红艳,油光锃亮,然后将肉块分别用竹叶或荷叶包扎,入笼蒸透。上菜时食客人手一份,自行解开外叶,顿时浓香扑鼻、秀色可餐。精致是够精致了,但恐怕与苏东坡当年在黄州所采用的烹调法大异其趣。
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苏轼任湖州太守时,因对“变法”持有异议,遭政敌攻讦,故意从其诗文中断章取义、罗织罪名,拘系于御史台狱(御史台别称“乌台”,该文字狱因称“乌台诗案”),经三个多月方获释,“责授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官衔虽是“团练副使”,但“不得签书公事”,实际上处于有职无权而带有“监管”性质的境地,且品位甚低,俸薪微薄,每月只有四千五百钱。苏轼给自己定下规矩:月初将俸金分成三十份,每份一百五十钱,列挂于梁上,每天用书画叉挑下一份,当天用不完的,则藏于大竹筒内,以待宴客之用。当时黄州的猪肉很便宜,富人不屑吃,穷人不会煮,东坡却乐得享用,几乎成为他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副食。适意之余,他还撰写了《猪肉颂》,文曰:
净洗铛,少着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喫,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这就是“东坡肉”最正宗的做法:锅(铛)要洗干净,水不要搁太多,灶膛里的柴火要略加遮盖(罨,同“掩”),别让火焰升腾(即小火煨),也不要反复搅动、折腾,等火候足时味道自然香浓肥美。烹调的方法就这么简单,以至清代的翟灏在《通俗篇·东坡肉》中要直白地说:“今俗谓烂煮肉曰"东坡肉"。”但不要小看这“烂煮肉”,苏东坡却乐此不疲,每天“早晨起来打两碗”,自家吃饱了、吃美了才是最紧要的事,别人有什么感觉、评论,我都懒得管顾。
由于经济拮据,更出于对“本味、正味”的追求,除烂煮猪肉外,苏东坡还喜欢自己首创的一种菜粥。他在《东坡羹颂》引言中说:
东坡羹,盖东坡居士所煮菜羹也。不用鱼肉五味,有自然之甘。其法以菘(白菜)苦蔓菁苦芦菔(萝卜)苦荠(野荠菜)皆揉洗数过,去辛苦汁,以生油少许涂釜缘及瓷碗。下菜汤,中入生米为糁,及少生姜,以油碗覆之,不得触,触则生油气,至熟不除……
对于这种纯用青菜,不入鱼肉、油星,“有自然之甘”的羹粥,东坡自己也很珍惜,因此当宋哲宗绍圣二年(1095)他再贬惠州途中经过韶州时,在《狄韶州煮蔓菁芦菔羹》诗中,还颇为自豪地写道:
我昔在田间,寒庖有珍烹。常支折脚鼎,自煮花蔓菁。中年失此味,想象如隔生。谁知南粤老,解作东坡羹。中有芦菔根,尚含晓露清。勿语贵公子,从渠嗜膻腥。
苏东坡是有宋一代最辉煌的文学家、艺术家,且为人刚直不阿,至诚待人,其立身操守,受到当代和后代很多人由衷的赞扬与钦慕。特别是文人骚客,都对他创制的或与他有关事物冠以“东坡”之名,且争相起而效之。除上述的“东坡肉”、“东坡羹”之外,他自创的便帽人称“东坡巾”;他经过富州时曾将题壁的剩墨洒于丛竹间,后来新篁枝叶俱带墨韵,因称“东坡竹”;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正月,宫中要减价强买“浙灯”四千余盏,时任开封府推官的苏轼上《谏买浙灯状》,使皇帝下旨罢买,后因别称谏书为“东坡纸”;苏轼创制的有靠背、可折叠的坐椅,世称“东坡椅”;他的诗风豪迈奔放、情理跌宕深邃,是“豪放派”的代表;书法作品“刚健婀娜,丰腴圆润”,后人分称“东坡诗体”、“东坡体”(苏体)……
不过,在林林总总的“东坡系列”称谓中,笔者不无反感的就是“东坡肉”。从字面上说,这三个字可以有二种解释:“用苏东坡的烹调法做出来的肉”;“苏东坡(身上)的肉”。两种解释都通,特别是对外国人,后一种释读可能更直观,更符合他们的语言习惯。试想一下:当宴会渐入佳境时,主人热情地说:“请各位尝一尝东坡肉!”对于初来乍到的外籍人士来说,能不心中一震、疑窦丛生:“天哪,连苏东坡的肉都敢吃、能吃,太可怕了,太不可思议了!”
其实,对易产生歧义的“东坡肉”,明代·浮淳白斋主人的《雅谑》中已载有名士李渔的一段哀叹语:
食以人传者,“东坡肉”是也。卒急听之,似非豕之肉,而为东坡之肉矣。噫!东坡何罪而割其肉,以实千古馋人之腹哉?甚矣!名士不可为,而名士游戏之小术尤不可不慎也……予非不知肉味,而于豕之一物不敢浪措一词者,虑为东坡之续也!
因此,笔者郑重建议:东坡创制的“烂煮猪肉”,其命名还是以“东坡猪肉”为宜,就像“宋嫂鱼羹”、“宫保鸡丁”一样,明白条畅,且无易生歧义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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