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软件园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惠州加强软件园管理 做大做强软件行业

广东科技报 2018-09-02 10:32

本报讯(见习记者蔡敏霞)为推动惠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做大做强惠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进一步加强对惠州软件科学园(选址在德赛大厦)和新认定软件园(以下简称软件园)的规范管理,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软件园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惠州市软件园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吸引国内外研发实力和资金,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术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在惠州市区域内组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软件企业集群,形成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点,努力打造成为省内乃至国内重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地。

《细则》明确了新认定软件园申请、新认定软件园考评管理、入园企业申请、优惠政策、补贴标准、在园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标准,要求软件园在园企业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软件园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管理,严格履行协议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惠州软件园将按照《细则》实行“有进有退”机制,实行统一的规范化、制度化动态管理。该管理由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核,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软件园经营管理单位考评成绩优秀和良好的给予补助。对考评合格者,保留软件园资格;对考评不合格者,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到期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撤销其软件园资格,其园区内企业不再享受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新认软件园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物业管理日常服务、党建工作和配合园区服务等内容。

据悉,惠州软件园建立入园企业审核和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及相关企业、行业联盟、商协会、软硬件检测机构等单位均可申请入驻软件园。对新认定软件园,各县、区经信主管部门可参照德赛园有关管理实施细则条款,结合实际重新制定标准组织实施。

另外,入驻软件园企业除可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软件以及集成电路产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如符合条件进驻德赛园的企业满5年后孵化出园,入驻企业自入园之日起连续3年免规定面积的研发工作用房租金,第4年按市场租赁价格50%租金计租,第5年按市场租赁价格60%租金计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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