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纪念馆有望明年上半年开放 目前惠州已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东江时报 2018-08-19 09:33

惠州市今年安排5000万元推进东坡祠、宾兴馆等重点项目建设。图为今年初开放的东坡祠。 本版图片 《东江时报》记者姚木森 杨建业 摄

惠州市今年安排1.088亿元推进水东街项目改造。

东江时报讯 记者冯丽均 惠州安排1.088亿元推进水东街项目改造、5000万元推进东坡祠、宾兴馆等重点项目建设……17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东时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惠州在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下了大功夫。副市长陈高燕作回应讲话时透露,惠州将加快东坡纪念馆和宾兴馆修缮等重点项目进程,争取宾兴馆年底前开放,东坡纪念馆明年上半年开放。

初步构建了名城保护管理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黄水祥作报告时称,目前,惠州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组建了市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库,初步构建了名城委统筹、专家库指导,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积极参与的名城保护管理体系。此外,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基本摸清了全市具有地名文化挖掘意义的地名状况,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

规划方面,目前,惠州编制了《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水东街、铁炉湖、金带街、北门直街、淡水老街等五条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正在完善历史建筑、历史城区相关专项规划、修建性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逐步形成点线面、多层次、全覆盖的保护规划体系。

在资金投入方面,市财政去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今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已拨付项目资金1149万元;出台全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补助制度,落实补助经费1000万元;安排1.088亿元推进水东街项目改造、5000万元推进东坡祠、宾兴馆等重点项目建设。

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内涵挖掘不深

执法检查组摸底调查时发现,《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年多,相关部门没有依据本《条例》进行任何的行政执法;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核心保护范围内未批先建、未报先修、乱搭乱建、乱拆乱建现象时有发生。2017年3月至2018年7月,依法立案15宗,尚有6宗没有完成整改;有些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

另外,惠州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不高,活化利用成功案例不多,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内涵的挖掘不深,存在重物不重人、重表不重里的情况,传统的文化、民俗、风味流失严重;重个别保护,轻整体保护,“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现象明显存在。

黄水祥称,调查发现,公众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利益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历史建筑维护修缮管理水平不高、部门协调不力、审核效率不高。桥东水东街和惠东稔山范和古村等有损毁危险的历史建筑,由此无法及时维护。

建议

保护传承惠州特色加大活化利用力度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各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保护专项资金,并建立资金投入保障和统一调配管理使用机制,“宜探索ppp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

在保护上,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应在特色保护上下功夫,传承惠州特色的文化、民俗、风味;避免“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同时加大活化利用力度,赋予“沉睡”文化遗产新活力。而对于违法行为,部门应运用《条例》及时查处,并改革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审核机制,提高抢救性维护修缮效率。打造公众有效参与的制度平台,形成《条例》执行的合力。

副市长陈高燕作回应讲话时称,将继续加大投入保障和加速活化利用等工作。她称,惠州将审慎合理地做好各类文化遗产利用开发工作,加快东坡纪念馆和宾兴馆修缮等重点项目进程,争取宾兴馆年底前开放,东坡纪念馆明年上半年开放,并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整治提升,促进其活化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冯丽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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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已建立93处镇级以上森林公园

东江时报讯 记者冯丽均 惠州市森林覆盖率从2012年的60.87%提升至62.42%,至今,全市已建立镇级以上森林公园93处。17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惠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东时记者从会上获悉,2013-2017年这五年,惠州市共投入资金7.48亿元,有效保障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罗志成作报告称,2013-2017年,市本级财政每年投入林业的资金均超过《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中“地方财政总支出中安排不低于1%的资金”的规定,五年来共投入资金7.48亿元,有效保障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据介绍,目前,全市已建立镇级以上森林公园93处,其中国家级2处、省级10处、市级26处、县(区)级12处、镇级43处,面积共81.35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99%;已创建森林村庄533个,绿化村庄771个、村道1779.7公里,村庄风景林营造9.6万亩,惠州市农村人居环境大大改善。

2017年,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239.62亿元;惠州还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8元提高到30元,五年间共落实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5.5亿元;惠州市森林覆盖率从2012年的60.87%提高到62.42%,顺利完成省的“双增”目标任务。与此同时,惠州市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人员1087人,挽回经济损失1165.61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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