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线老黄牛 普法宣传排头兵 陈曙涛荣获惠城区十大好人好事“敬业奉献奖”

南方日报 2018-08-16 14:45

陈曙涛(右)对于执行“骨头案”从不畏难退缩。

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摄

他雷厉风行地处理“骨头案”,让部分心存侥幸试图藏匿的“老赖”无所遁形,让弱势申请执行人倍感温暖;他融情于法,笔耕不辍,为法院普法宣传作出突出贡献……他就是惠城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陈曙涛,被同事亲切地称为“涛哥”。

日前,陈曙涛参加惠城区“中国梦·社区美”系列活动之“鹅城筑梦新时代扬帆起航新征程”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第九届社区文化节开幕式暨好人颁奖典礼,获颁惠城区十大好人好事“敬业奉献奖”。

南方日报记者卢慧

通讯员陈婕

“连轴转”成为“骨头案”执结主力

在惠城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一建筑企业负责人连女士连声感谢,“感谢陈警官,要不是他,我们上百工人的工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

“陈警官”正是陈曙涛。刚解决好上百人的工资问题,涛哥喝了一口茶,又匆忙走出办公室,与法官助理康雄标、法警黄敏晖驱车前往惠城区江北,一宗涉民生执行案件正在等着他们……

执行“连轴转”对于涛哥和同事来说是家常便饭,尤其是今年以来,为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惠城区法院采用超常规的工作方法,对拒不履行义务、“躲猫猫”的被执行人进行突击强制执行。

7月26日晚7时35分,“涛哥”及十余名同事突然出现在马安镇某村村民林某明家里。林某明被判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8万元却一直未履行义务,还对执行干警多次电话、邮寄等方式置之不理。执行干警敦促其家属联系林某明告知法院传唤其到庭,均无结果。执行干警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没查找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当涛哥等人出现在林某明家时,虽然其家人仍谎称林某明不在家,但涛哥和同事最终将躲藏在房间的林某明找到,依法对被执行人林某明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案件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对于大家认为没有条件执结的案件,涛哥总是能想方设法创造条件来执结。”惠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卜健为陈曙涛竖起大拇指,他说,作为啃下执行“骨头案”的主力,涛哥面对挑战从不畏难退缩。

勤奋学习成为省高院“十佳新闻联络员”

“涛哥最令人佩服的地方还在于亦文亦武。”卜健说,能完成执行工作的干警很多,能写好执行宣传稿的干警也有,但两方面工作都能出彩,涛哥当之无愧。

事实上,陈曙涛并非科班出身。2000年3月,作为资料员的他被惠州中院选派到广东省高院研究室跟班学习,他抓住难得的机会虚心勤奋学习,主动加班加点。作为单位的信息员和新闻宣传人,涛哥甘于“为他人做嫁衣裳”,对于单位的好人好事和成功案例等及时编写和投稿,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由于长期伏案工作和缺乏休息,涛哥颈椎、腰椎患上慢性病,角膜炎也时不时带来病痛,但他坚持边治疗边上班,不落下工作。

近年来,陈曙涛先后负责惠城区司法宣传和执行宣传工作,共编写简报、材料440多篇,组织宣传活动80多场,160多篇稿件被等国家级刊物采用,316篇稿件被省级媒体采用,还协助中央电视台摄制节目6期,为惠城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连续几年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名列前茅出了一分力。

2012年,陈曙涛被惠城区委、区政府评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13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被省高院评为“十佳新闻联络员”,被惠州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惠州中院专项记个人三等功,被惠城区委评为“身边"最美党员"”;2018年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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